吴桐水
原中国民航大学校长
吴桐水,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前任中国民航大学校长,中国民航航空运输经济与管理科学研究基地主任。
主要成就
近年来,吴桐水研究员主持完成了十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和民航企业科研项目,多次获得中国民航科学技术进步奖,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二十余名,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
社会任职
吴桐水研究员是中国民航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学科带头人,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国民航总局科技委委员、中国航空学会理事、中国航空学会民航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航空学会直升机专业委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运筹学会理事、天津市运筹学会副理事长、天津市工业工程学会副主任。
简历
1971年4月开始在河北保定航空部惠阳机械厂工作;
1976年11月入党,工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研究员
1977年12月任南京航空学院组织部干事;
1978年7月任南京航空学院团委书记、学工部长、宣传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1988年11月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工部长兼学生处长、外语系党总支书记;
1995年5月任中国民航学院副院长;
2001年8月任中国民航学院院长;
2005年6月任中国民航大学校长;
2013年2月兼任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副理事长。
2014年12月23日,卸职中国民航大学校长。
2017年3月23日,因受贿50万元,贪污10万元,法院一审判决吴桐水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接受调查
记者近日从中国民用航空局党组纪检组证实,中国民航大学原校长、党委副书记吴桐水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相关工作人员称,该案正在调查过程中,不便透露具体情况。
2014年12月23日,年满60岁的吴桐水卸任中国民航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一职,由董健康接任。当时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其为正常退休,然而不到半年,网上便传出其被查的消息。
多方消息表明,吴桐水此事或与某工程有关系。
2006年至2010年间,吴桐水利用负责“收益管理系统”课题的职务便利,收受课题组成员樊某给予的贿赂款共40万元,在明知“天航新恒公司”与中国民航大学无关的情况下,允许这家樊某的个人公司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承接属于该课题部分阶段的工作。
2013年至2014年间,吴桐水接受刘某某的请托,为刘某某的亲属刘某进入中国民航大学从事教师工作提供帮助,而刘某根本不符合中国民航大学的招聘要求。为此,吴桐水于2014年收受刘某某等人给予的贿赂款10万元。后吴桐水将该笔款项交由其学生司某为其投资理财。
2010年间,吴桐水利用负责“空管系统收费改革方案研究”课题的职务便利,授意该校教授李某从该项课题经费中套取10万元。李某按照吴桐水的要求,将这10万元存入一张银行卡,交给吴桐水。2013年9月,吴桐水将该卡内的上述款项用于投资其个人持股的企业。
案发后,吴桐水的学生司某代其退缴涉案款10万元,吴桐水的家属先后代其退缴款项共计50万元。
3月23日,北京四中法院消息,原中国民航大学校长吴桐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50万元,贪污10万元,法院一审判决吴桐水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一审判决
北京晚报3月23日消息,原中国民航大学校长吴桐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50万元,贪污10万元,记者昨天从市四中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吴桐水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21 16:36
目录
概述
主要成就
社会任职
简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