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旭军,男,汉族,1955年7月生,安徽桐城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人物履历
1970年12月,上海警备区一师通讯营机务员;
1975年06月,芜湖地区公路总站机械修配厂工人;
1976年12月,西安交通大学动力系进修班学生;
1978年01月,任芜湖地区公路总站政工干事;
1983年10月,任宣城行署交通局交管科办事员、副科长、科长;
1992年03月,任绩溪县政府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兼人大主任;
1998年07月,任宁国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
2002年02月,任亳州市委常委、谯城区委书记;
2006年04月,任宿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7年02月,任宿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0年11月,任安徽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6年02月,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安徽省第八、九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