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2月。名称依次变更吴忠堡人民法院、金积县法院、吴忠法院、吴忠县人民法院、吴忠市人民法院,1988年5月改为利通区人民法院。法院办公楼现坐落于吴忠市新区开元大道南黎明街与富平街十字路口处,吴忠市中级法院对面。全院有正式在编干警108人。
法院简介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2月。前身是吴忠市人民法院。法院办公楼现坐落于吴忠市新区开元大道南黎明街与富平街十字路口处。全院有正式在编干警108人,本科以上学历101人,其中研究生6人,35岁以下干警35人。法院队伍建设呈现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机构设置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现内设刑事审判庭、未成年审判法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法警大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工科,以及四个派出法庭分别为:古城法庭、金银滩法庭、金积法庭、高闸法庭。
法院建设
近年来,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年受案数量均在6000件以上,约占全市法院的46%。多年来,利通区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为核心,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服务大局,多项工作走在了市区法院前列,为利通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在审判工作方面,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定《关于为奶产业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方案》、《关于为金积工业园区及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方案》、《关于为吴忠市“三会一赛”服务的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并设立巡回法庭,通过能动司法,延伸了司法职能。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全面推进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123456”运行模式,立足审判工作,加大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力度,有效排查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着力提高对潜在矛盾纠纷的防范能力,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执行公开的十一项措施》,推行“三个一”服务。积极探索少年审判与社会切合点,建立“课堂式庭审模式”、 “法庭教育”、“社会调查”、“回访帮教”等契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的审判工作机制和方法, 实施“法校携手,共建平安校园工程”,选聘36名优秀法官担任市区36所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搭建起了融少年审判、预防犯罪、教育挽救一体化的法制教育平台。 牢牢把握文化建设这一“软实力”,努力提升干警品格修养,全力在四个人民法庭打造“一庭一特色、一庭一品牌”,以“廉、和、法、公”为特色内容的人民法庭文化建设,繁荣人民法庭文化阵地。建立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提示系统,对容易滋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审判、执行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岗位进行廉政风险监控、预警和跟踪反馈,真正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管理体系。不定期组织干警到我院金银滩法庭廉政教育室观看警示教育片,开设廉政讲堂,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好评。院党组一班人有信心用春秋论语的润物无声,天干地支的博大情怀,带领全院干警,努力开创利通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所获荣誉
近年来,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共荣获利通区、吴忠市、自治区高院集体荣誉20余项,个人先后有3人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荣誉,6人获得自治区级荣誉,22人获得吴忠市级荣誉。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