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端单位:
荷兰莱顿大学法学博士职务:荷兰莱顿大学法学博士所在行业:详细介绍:荷兰莱顿大学法学博士· 1995年起在
东方航空公司负责法律工作,随后又在民航局国际司、
上海东航投资有限公司、荷兰DLA(Schut&Grosheide)律师事务所和中货航工作过。有多篇英文文章(在加拿大、美国、荷兰和英国发表)被海牙国际法院图书馆和莱顿大学教材收录。 2000年赴荷兰莱顿大学专攻读航空法、公司法和竞争法,2003年获博士学位,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民航第一个留欧法学博士。 2005年出版专著《航空法学》。 2008年在
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航空与空间法年刊发表首席论文。 同时,对竞争法、公司法、欧盟法及外商投资法律有一定研究。
观点
日航破产保护:日航的主要问题是由于盲目扩张和过度投资所造成的。主要原因就是下属公司和
关联公司太多。日航集团下属公司及
关联公司有380多家,日航集团各公司之间的交易额占集团所有交易额的67%,各公司之间交易需要支付税费,导致成本过高,而且由于同质化经营严重,造成效益低下。
参见《中国民航报》2010年1月25日第二版
欧盟《关于航班拒载、取消或长时间延误时对旅客补偿和协助的一般规定》:该条例主要是针对
航班超售拒载、
航班取消给予必要协助和补偿,而对航班延误只规定了航空公司需协助旅客,有条件提供食宿和通讯等。
参见《中国民航报》2010年2月1日第三版
联合运营(Joint Venture):航空公司间的joint venture,并非我们通常理解的合资企业,而是指
联合经营或运营,比较贴近的解释应当为“联合运营”。广义地讲,国外有人甚至将联盟、代号共享、共同使用CRS等具体合作都称之为“joint venture”。“Joint venture” 通俗讲是
联合经营或合伙共享航线网络、共同营销、获取更好的收入和利润,共担风险,形式有多种,有时候又叫“a joint venture deal”。通过联合运营(“joint venture”), 参与其中的各公司可以以统一的品牌、服务标准对外提供服务,同时扩大联盟和各公司的市场份额与收入。联合运营也可以说是航空公司战略联盟的一部分。
参见《中国民航报》2010年10月12日第一版
美国西南航空并购穿越航空:美西南将保住其低价优质的名声。并购穿越航空公司之后,美西南将保持公司低价格的战略,虽然某些交叉航线或穿越独自飞行的航线上的票价将有可能上升或调整,但与传统大型航空公司的票价相比,绝大多数航线的票价仍然处于低位,仍然有优势。更为重要的是,低价格是美西南的立身之本,如果放弃就将直接危害公司的运营与盈利能力,具体理由如下:首先,美西南成立之初,就始终如一地运用低价战略而获得成功。其次,低价格要以高效率和低成本为基础,长期低于平均成本是不能成功的。美西南能实现低价格的能力正在于它的成本与效率。美西南降低的是价格,提高的是服务。该公司在行李处理、服务迅捷和顾客投诉三方面被美国运输部评为“三冠王”。美西南的机队是美国各航空公司中最新的,它的飞机维护和飞行操作标准超过了联邦航空管理局的要求。此外,该公司的机上服务极具个性化特色。这些都保证了低价格战略的成功。
参见《中国民航报》2010年10月12日国际版
主要文章
1. The Current System Relating to the Compensation for Bodily Injury or Death of Passengers in Domestic Air Transport in China, Air Law, volume X, number 2, 1990, the Netherlands.
2. Some thoughts on compensation for passengers in China in a recent air crash (中国最近一次航空事故引发的一些思考), Air Law, volume XVI, number 2, 1991, the Netherlands.
3. 试论航空运输货物损失的赔偿问题, 载《
民航经济与技术》,1994年第七期。
4. 《
国际法律大辞典》国际航空法部分的主要撰稿人, 1995年由
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5. Foreign Investment in Civil Air Transportation in China-Some Legal Aspects (外国投资中国民航的法律问题), Air & Space, volume xx,number 4/5, the Netherlands.
6. 论航空运输的延误问题, 载《
民航经济与技术》,1996年第一期。
7. 谈航空货物运输损失赔偿,载《民航经济与技术》1996年第三期。
8. 《航空法教程》第三章 航空器 (航空器的法律地位、权利问题等),1996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9. A Milestone of Air Legislation in China-Some Thoughts on the Civil Avia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国民航立法的里程碑-《民用航空法》颁布的法律思考),1997年,美国 Air Law and Commerce《航空法与商业》(季刊) 第三期。
10. 浅析外国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法律问题, 《上海法学研究》, 2000年第一期。
11. 美国航空运输业联盟的现状及未来趋势- 《民航管理》2000年第四期。
12. Liability Regimes in The Montreal Convention of 1999, other international Agreements and The Civil Avia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ome considerations(1999
蒙特利尔公约的责任制度,其他国际协议及中国的航空法规一些思考), the Aviation Quarterly, October 2000, England (英国)。
13.Corporate Takeovers:Legal Aspects of Takeovers Among Chinese Airlines(公司兼并-法律问题及
中国航空公司之间的兼并),2003年,美国Air Law and Commerce《航空法与商业》(季刊)第三期。
14.《航空法学》(全面阐述民航的法律问题),专著, 民航出版社出版,2005年。
15. The Carrier’s Liability Regimes in China(中国承运人的责任制度),首席论文,加拿大“Annals of Air and Space Law” 《航空与空间法年刊》(总第33期,国际公认最高水平的航空与空间法刊物),2008年。
16.涉及航空器的非法干扰和航空器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赔偿问题新进展,
《民航管理》2009年第六期。
17、防止传染病经航空运输传播的措施与法律规章
《中国民用航空》杂志2009年第07期
18、日美天空开放影响深远—评述日本与美国航空运输关系的新发展
《中国民航报》2009年12月8日第一版头条
19、航空排放问题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峰会
《中国民航报》2009年12月15日第二版
20、日航:大象何以奄奄一息?
《中国民航报》2010年1月25日第二版
21、解读欧盟涉及航班延误的第261号条例
《中国民航报》2010年2月1日第三版
22、拥挤天空下航空公司合并不可避免
《中国民航报》2010年4月20日第三版
23、日航-衰败与破产保护的启示
《空运商务》2010年4月15日出版
24、联合与大陆两大航空合并-巨兽横空出世
《中国民航报》2010年5月10日国际版
25、探究新一轮的航空公司合并浪潮
《国际航空》2010年第6期
26、抓住空地联运的契机
《中国民航报》2010年7月6日第一版
27、促进民航业的集约化、规范化与市场化发展
《中国民航报》2010年7月19日第一版
28、有所为有所不为-解读美国消费者保护与航班延误立法
《中国民航报》2010年8月31日国际版
29、“联合运营”-航企国际航线合作新模式
《中国民航报》2010年10月12日第一版
30、终结“保持简约”时代?--评
美国西南航空公司并购
美国穿越航空公司《中国民航报》2010年10月12日国际版
31、全球民航环保走上正途?——
国际民航组织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决议解读
《中国民航报》2010年11月23日国际版
32、应对被“甩”旅客有新招——超售竞拍 — 解析
达美航空国内航班超售的补偿竞拍
《中国民航报》2011年1月24日国际版
33、欧盟碳税渐行渐近 各方博弈成热点 《中国民航报》2011年1月24日国际版 34、日美航空跨太平洋航线联合运营加大竞争态势 《中国民航报》2011年5月9日国际版 35、国家应通盘考虑 促进
空铁联运 《中国民航报》2011年7月5日国际版 36、欧盟“碳税风暴”愈演愈烈 《中国民航报》2011年10月11日国际版
学术兼职
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特聘教授,开设航空法专题课
北京民航干部管理学院特聘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出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