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仕民,男,
汉族,1951年3月生,
江西余干人。1975年加入
中国共产党,1982年毕业于
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1973年参加工作后,先后在江西省
余干县、国家民委政法司工作;
1987年任国家民委政法司二处副处长;
1988年任国家民委政法司二处处长;
1990年任国家民委办公厅党组办公室主任;
1992年任国家民委办公厅副主任;
1994年任国家民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1998年任国家民委教育司司长;
2001年至2003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挂职任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2003年5月任国家民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2年5月不再担任国家民委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担任职务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