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典力学中,向心力是当物体沿着圆周或者曲线轨道运动时,指向圆心(
曲率中心)的合外力作用力。“向心力”一词是从这种合外力作用所产生的效果而命名的。这种效果可以由
弹力、
重力、
摩擦力等任何一力而产生,也可以由几个力的
合力或其
分力提供。
质量为m的物体以速度v沿曲率半径为r的曲线运动时所需的向心力F 单位N 为:
其中:v为
线速度 单位m/s,ω为
角速度(单位rad/s),m为物体质量(单位kg),r为物体的运动半径(单位m),T为
圆周运动周期(单位s8),f为圆周运动
频率(单位Hz),n为圆周运动
转速(即频率)单位r/s。
(1)向心力是从力的作用效果来命名的,因为它产生指向圆心的加速度,所以称它为向心力。它不是具有确定性质的某种类型的力。相反,任何性质的力都可以作为向心力。实际上它可是某种性质的一个力,或某个力的分力,还可以是几个不同性质的力沿着半径指向圆心的合外力。
做
圆周运动的物体,速度方向时刻要改变,为了改变物体速度的方向,需要一定大小的力,设想物体没有受力,那么在惯性作用下不是会沿着切线方向飞出去吗?而物体做圆周运动时,向心力的大小恰好就等于所需要的力,因而它没有“余力”把物体拉向圆心。实际上,给予的拉力大于所需的向心力,就确实会把物体拉向圆心,而如果所给予的力小于所需的向心力,就会在水平切线方向有一个分速度,从而令运动的物体做偏离圆周轨道的
曲线运动。
从运动学角度可以证明,做
匀速圆周运动的物体的加速度大小为a=v2/r=ω2r,方向总是指向圆心,因此匀速圆周运动的加速度,叫
向心加速度。向心加速度总与速度垂直.只改变线速度的方向,不改变线速度的大小.方向与向心力相同,指向圆心。
离心力(Centrifugal force)是一种惯性的表现,实际是不存在的。为使物体做圆周运动,物体需要受到一个指向圆心的力--即向心力。若以此物体为原点建立坐标,看起来就好像有一股与向心力大小相同方向相反的力,使物体向远离圆周运动圆心的方向运动。(当物体受力不足以提供圆周运动所需向心力时,看起来就好像离心力大于向心力了,物体会做远离圆心的运动,这种现象叫做“
离心现象”。)
假设若离心力存在,则与向心力相平衡,物体受力平衡,速度方向不会改变,是平衡态,不可能做圆周运动,所以证明离心力并不存在,即离心力是以
力的作用效果来命名的。
做非匀速圆周运动的物体,速度方向和大小均变,它除了有指向圆心的加速度外,还有沿切线方向的加速度,所以合加速度不指向圆心,所受合外力也不指向圆心。物体的向心加速度大小a=v2/r随v值变化,向心力a随F=ma值变化.例如,小球沿竖直
平面内的光滑圆轨道运动,如图1所示,球从上向下通过A点时的受两个力作用,其中重力G方向与Va相同,使小球速度大小发生变化,轨道
弹力N与Va垂直,指向圆心,使小球速度方向发生变化,即提供小球做圆周运动的向心力,
合力F与Va成一角度,并不指向
圆心。
在匀速圆周运动中,合外力不改变
线速度大小,只改变线速度方向,向心力即为物体所受的合外力;在变速圆周运动中,合外力一方面要改变线速度的大小,另一方面要改变线速度的方向,所以向心力不一定等于物体所受的合外力,并且由于变速圆周运动线速度大小不恒定,所以变速圆周运动中向心力大小不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