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阳大蒜
湖北省广水市特产
吉阳大蒜,湖北省广水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吉阳大蒜个匀、瓣紧、色白、皮薄,且白皮包裹紧凑,个头饱满,具有不散瓣、抗霉变、抗腐烂、耐贮藏等明显优点。加工产品有大蒜片、大蒜泥、大蒜素、大蒜晶、大蒜粉、大蒜腌制品等。
营养价值
吉阳大蒜肉脆嫩、味辛辣。这主要是因为吉阳大蒜水分含量、磷含量较高,粗纤维含量较低等原因形成的。据湖北省质检院检测,吉阳大蒜单个样本的水分含量、磷含量和粗纤维含量分别为64.21%、0.123%、0.66%。吉阳大蒜富含维生素、氨基酸、蛋白质、大蒜素和碳水化合物,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据湖北省质检院检测,吉阳大蒜单个样本蛋白质含量为7.76%,脂肪含量为0.06%,还原糖含量为0.22%,钙含量为0.016%,铁含量为0.001%,锌含量为0.001%,大蒜素含量为674.0毫克/千克。
药用价值
据《本草纲目》等古医书记载:大蒜具有行滞气、暖脾胃、清疳积、治腹泻,解毒、杀虫、防止胃癌、肝硬化和冠心病之功。
产地环境
吉阳大蒜品质特征的形成,是与广水市的独特的自然气候和地理环境密不可分的。
广水市地处鄂东北丘陵地区,与大别山、桐柏山接壤,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又兼大陆性气候特征,雨量充沛,气温、降水、日照等气候环境造就了吉阳大蒜个均、饱满、色白、瓣紧、皮薄的特点。分析原因:一是晚秋气温下降慢。受大陆高压控制,晴朗少雨,气候温和,谓之秋高气爽,气温较有利大蒜苗期生长,冬前能形成5—7片叶片,从而达到壮苗,对越冬十分有利;二是早春气温回升慢,春季太阳直射位置北移,白昼渐长,地面和大气接收太阳辐射量增多,温度逐渐回升。由于冷暖气团交替,形成乍暖乍寒的气候特点。3—4月份的平均气温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1.5℃,特别是3月至4月上旬的气温稳定在12—16℃,这同大蒜生长最适宜温度相吻合,形成了广水市大蒜生长适宜温度的时间较长,使大蒜得到了充分生长。4月下旬至5月中下旬,气温回升迅速,气温稳定在20—23℃,有利于蒜头的膨大。
广水市土质为微酸性水稻土和潮土,在这样的土壤里种植大蒜,返青早,蒜头大,辛辣味比较浓,大蒜素含量高,粗纤维含量少。分析原因:一是种植在水稻土和潮土上的大蒜,土壤透气性好,有利地下鳞茎的膨大;二是大蒜由于根系浅、吸收水分能力弱,喜湿怕旱,对土壤水分要求较高。而广水市土壤有“夜潮土”的特性,土壤不易缺水,对大蒜生长极为有利;三是广水市土壤呈微酸性和中性,PH值在5.6—6.5之间的微酸性土壤为35.218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5.6%,是大蒜最适宜的生长土壤,造就了吉阳大蒜个大、辛辣、味浓的特点。
历史渊源
广水市种植大蒜历史悠久,吉阳大蒜有近两千年的种植历史。
20世纪80年代,吉阳大蒜开始大规模种植,年均种植面积稳定在4万亩以上,最大年份种植面积高达10万多亩。
2006年,广水市吉阳大蒜产值6100万元,价格平均每千克1.7元,人均收入1900元。
2010年,经过标准化种植,吉阳大蒜产值过1.8亿元,价格平均每千克7元,人均收入6000元,逐步成为当地农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
2010年9月,经过近四年的准备和创建,在湖北省质监局的指导下,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生产情况
2015年,吉阳大蒜年产3万余吨。其中,主产区陈巷镇有种植面积1万多亩,年生产蒜苔8000吨,蒜砣1200吨。
2017年,吉阳大蒜种植面积达5万多亩,年生产蒜苔4万多吨,蒜砣1万吨。
产品荣誉
2011年07月06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吉阳大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吉阳大蒜产地范围为湖北省广水市太平乡、李店乡、骆店乡、陈巷镇 、十里街道办事处、城郊乡、杨寨镇、广水街道办事处8个乡镇街道现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地方白皮蒜。
(二)立地条件
土壤为水稻土和潮土,质地为壤土和沙壤土,耕层厚度≥25厘米,土壤有机质含量≥1.3%,土壤pH值6.0至7.0。
(三)栽培管理
1.选种:选择符合本品种特征、色泽洁白、蒜瓣重≥4.0克。
2.施肥:以施有机肥为主,每公顷施充分腐熟有机肥≥6万千克。
3.播种:9月10日至9月30日播种,栽种密度每公顷≤60万株,播种深度4厘米至5厘米。
4.田间管理:冬前追施催蒜肥,鳞茎形成期追施催头肥,收获前10天至15天停止浇水。
5.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收获与贮藏
1.收获:收获期为5月下旬至6月上旬。蒜叶色变黄,假茎变软,外皮干枯,即可收获。
2.贮藏:蒜头收获后,就地晾晒,待蒜秆萎蔫后,剪去假茎和须根,入库贮藏。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色白、皮薄、大小均匀,蒜瓣8至10瓣,瓣紧,脆嫩、辛辣味浓。
2.理化指标:鳞茎直径≥5.0厘米,单头重45克至55克。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
吉阳大蒜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广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吉阳大蒜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2020年7月22日,入选湖北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名单(第1批),吉阳大蒜是湖北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人为湖北华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
吉阳大蒜.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1年第10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吉阳大蒜.广水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7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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