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盐业集团长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属
国有独资企业,隶属于
吉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担负着
长春市辖区292万人口的食用盐及饲料、酿造、仪器加工、小工业用盐的供应任务,担负着碘盐小包装生产以及盐业市场管理工作。
长春市盐务管理局是市盐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盐政执法和盐业行业管理工作,隶属于
吉林省盐务管理局,与市盐业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公司现有职工425人,其中:国营职工265人,集体职工160人,年销量3万吨左右。2004年实现利润460万元。经过多年努力,全市碘盐合格率达到100%,居民食用合格碘盐的市场占有率达到98%以上。
长春盐业有限公司盐业储备库项目于2009年8月中旬正式建成投产,总投资1亿元,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该配送中心每年可供应5万吨、储备3万吨的食盐,用于负责长春市内及周边县、市740多万人口食用盐的配送任务。达产后每年可创利税580万左右。
2011 年,长春盐业公司商品盐销量超计划 2107 吨,民用食盐销量超计划373 吨;实现利润208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44%;非盐产品实现利润51 万元,完成计划的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