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文化馆
安徽省合肥市境内文化馆
合肥市文化馆成立于1949年3月。现办公地点位于市中心霍邱路38号城隍庙内。2004年底馆内总资产292.5万元;净资产259万元。
基本概况
合肥市文化馆作为政府部门设立的公益性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市群艺馆一直承担着策划、筹备、组织全市性大型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和培训基层业余文艺骨干、积极开展城乡群众文化调研、编印群文理论和业余文艺辅导刊物、挖掘整理民间文化遗产等多项社会文化工作。近年来,合肥市群众艺术馆先后举办过一系列全市性的大型社会文化活动,其中主要包括有:连续举办十一届“新春文化庙会”、三届“广玉兰”文化艺术节、六次大型民间文艺踩街、四届全市性“歌唱祖国”合唱节、四届“六一”少儿艺术节、四届全市业余文艺调演以及“广场文化年”、“庆祝建党80周年大型广场音乐会”、“幸福家园”广场文化周、“诚信合肥”广场演出等一系列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自1996年以来,市群艺馆先后独立承办的各类广场演出活动达500余场,观众人数达到80余万人次;创作、辅导各类艺术作品及节目近500个,先后获得包括文化部“群星奖”金奖、鲁迅版画奖、美术“金彩奖”等国家级大奖在内的一系列奖项。
主要职责
1、组织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群众文化活动。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社会文化活动和节庆文化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满足群众文化生活的需求、提高群众的艺术素养、陶冶群众的高尚情操;大力扶持和鼓励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在活动中重视挖掘民族民间传统文艺和地方特色文艺;在活动中注重吸收和借鉴外来的艺术成果,努力反映现实生活。
2、开展文化馆、站业务干部的培训、辅导工作。
有计划地指导全市馆、站业务工作,定期培训文化馆、站业务干部;组建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并常年开展活动;培训和辅导社会各方面的群众业余文艺人才和骨干;辅导基层单位的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
3、挖掘、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工作,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和活动资料、史料;建立并管理本地区的“非遗”保护中心;完成本地区“非遗”项目的申报工作;建立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4、开展理论调研,编印群文刊物。
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的理论研究和学术研讨活动;调研本地区群众文化的基本现状以及发展趋势,为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编印群众文化的宣传资料和群众文化刊物,加强与周边群众文化事业单位的横向联系。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18日,被文化和旅游部认定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2021年11月18日,拟入选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一级文化馆。
2022年5月,入选“2022年度安徽省最美公共文化空间”。
地图信息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20 11:59
目录
概述
基本概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