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但在“专业知识”越来越被作为一种“资本”看待的情况下(但不应量化为实际资金,否则就失去了合伙本身强调的“人合”的性质)。因此,合伙所也可以借鉴公司的管理体系。毕竟公司的管理体系是已被证实比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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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1-10-15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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