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
企业术语
合伙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拥有企业的组织形式。分为普通合伙制有限合伙制。该种形式的企业易于组建,开办费用较低。合伙人对所有债务负有无限责任(普通合伙制),或仅承担与其出资额相对应的责任(有限合伙制)。合伙企业的利润视同合伙人个人所得纳税。经营决策权归属普通合伙人,重大事项通常需要通过投票表决来决定。企业的存续以普通合伙人的寿命或卖出愿望为限。与个体业主制相比,相对扩大了资金来源,但企业筹集资金的能力依然受到限制。
合伙方式
一般合伙制企业中,所有的合伙人同意提供一定比例的工作和资金,并且分享相应的利润或亏损。每一个合伙人承担合伙制企业中的相应债务。一份合伙制企业的协议标明这种准备的实质。合伙制协议可以是口头协议,也可以是正式文字协议。
有限合伙制允许某些合伙人的责任仅限于每人在合伙制企业的出资额。有限合伙制通常要求:(1)至少有一人是一般合伙人;(2)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管理。
影响因素
(1)合伙制企业的费用一般较低。在复杂的准备中,无论是有限或一般合伙制,都需要书面文件。企业经营执照和申请费用是必需的。
(2)一般合伙人对所有债务负有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仅限于负与其出资额相应的责任。如果一个一般合伙人不能履行他或她的承诺,不足部分由其他一般合伙人承担。
(3)当一个一般合伙人死亡或撤出时,一般合伙制随之终结。但是,这一点不同于有限合伙制。对于一个合伙制企业,在没有宣布解散的情况下转让产权是很难的。一般来说,所有的一般合伙人必须一致同意。无论如何,有限合伙人可以出售他们在企业中的利益。
(4)合伙制企业要筹集大量的资金十分困难。权益资本的贡献通常受到合伙人自身能力的限制。许多公司,如苹果计算机公司(Apple Computer),就是始于个体业主制或合伙制,但到了一定程度,他们选择了转换为公司制的形式。
(5)合伙制的收入按照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
(6)管理控制权归属于一般合伙人。重大事件,如企业利润的留存数额,通常需要通过多数投票表决来确定。
对于大型企业组织,要以个体业主制或合伙制存在是很难的。个体业主制和合伙制最主要的优点是创办费用低,但其缺点是严重的:(1)无限责任;(2)有限的企业生命;(3)产权转让困难。这三个缺陷导致了(4)难于筹集资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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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合伙方式
影响因素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