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权利是根据法律和合伙合同的规定,合伙成员对合伙事务的管理,合伙财产等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利润分配请求权、合伙事务管理权、对外代理权、对合伙代表人和其他合伙人活动的监督权、对其他合伙人违反合伙合同行为造成其损害的赔偿请求权、退伙的权利以及合伙终止时返还出资的请求权等等。另外,合伙人还可享有合伙合同中规定的其他特别权利。合伙人权利的行使,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及合伙成员的合法权益。
合伙人义务是根据法律和合伙合同的规定,合伙成员对合伙应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按合伙合同的规定出资,对合伙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参与合伙经营和劳动,不得从事违法和违反合伙合同的活动,不得不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擅自处理合伙财产,不得于不利于合伙事务时退伙,不得从事与合伙事业相竞争的营业,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合伙组织等等。另外,合伙人还应承担合伙合同中规定的其他特别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