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的企业。合伙人为公司主人或
股东。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享有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
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1、所有者和经营者的
物质利益得到了合理配置,有了制度保障。在有限合伙制投资银行中,
有限合伙人提供大约99%的资金,分享约80%的收益;而
普通合伙人则享有
管理费、
利润分配等
经济利益。
管理费一般以普通合伙人所管理
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大约3%左右。而
利润分配中,
普通合伙人以1%的资本最多可获得20%的投资收益分配。
3、
有限合伙制由于经营者同时也是企业所有者,并且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在经营活动中能够自我约束控制风险,并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同时,由于出色的
业务骨干具有被吸收为新合伙人的机会,合伙制可以激励员工进取和对公司保持忠诚,并推动企业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职业合伙人是合伙创业的个人,与
企业是合伙关系,企业提供全新的创业平台、资源及股份。合伙人与客户是协作关系,合伙人的事业就是协作客户事业成功,创造价值、分享利益。职业合伙人以收益、个人发展和回馈社会为目标,通过建立商圈,创新,专业服务,与宏创企业、客户协力合作,共创和共享财富。
有限合伙人以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获得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的权利。因此,在
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