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证据
法庭所承认的证据
司法证据亦称“法律证据”、“有法律资格的证据”。法庭所承认的证据。在论辩中,如果要正当地使用司法证据,就必须使这种证据不仅通过证据的一般性检验,还要满足有关司法证据的各种技术性规则。与此相对的则是司法外证据,即法庭所不承认的证据。
这种证据被用来向人们证明在法律诉讼之外的情形中某事实是存在的,它只需通过通常的证据检验即可。某些在别的方面不错的证据有可能被排除在法律诉讼之外。例如,当试图决定某人的证词是否可信时,按照通常的思维习惯,往往会对这个人是否有犯罪的历史感兴趣。但是,这种证据经常被排除在法庭论辩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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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1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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