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济
当宪法和法律赋予人们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人民法院应当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
司法救济是指当宪法和法律赋予人们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人民法院应当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对受害人给予必要和适当的补偿,以最大限度地救济他们的生活困境和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从而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基于利益平衡的司法和谐
释义
司法救济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是存在区别的。救济分为三类,一类是社会救济,一类是私力救济,还有一类是公力救济,也就是司法救济。这是司法救济的原始含义。司法救济又被运用到了刑事诉讼法中,产生了新的含义——是对于被害人的一种救济形式,被害人受到刑事犯罪行为的侵害之后,财产、人身和精神受到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做出了判决,但是被告人没有更多财产用于经济赔偿,国家因此给予被害人一定的救济,这就是刑事诉讼法中的司法救济。当然,这个司法救济和原来的司法救济就不同了,刑事诉讼法中的司法救济可以表述为“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07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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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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