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自然资源局
叶县政府部门
叶县自然资源局是叶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于2019年3月8日正式挂牌成立。
正式成立
2019年3月8日,叶县自然资源局举行挂牌仪式。
主要职责
(一)依法履行县域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执行。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我县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的组织、评审、报批和具体实施工作;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并负责组织审查、报批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镇规划、村庄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十)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十二)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矿产资源保护与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五)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十六)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或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安排,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七)管理叶县林业局。
(十八)承担叶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地价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分工
叶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用于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
现任领导
叶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宏伟
叶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主任:贾洪毅
叶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张傲冰
叶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明、赵惠广、王中辉、郝云鹏
叶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测绘局长:高洪勋
叶县自然资源局化工产业集聚区分局局长:褚萌
叶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副主任:彭晓玉
叶县自然资源局化工产业集聚区分局副局长、局工会主席:彭广欣
叶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副主任:程冰
叶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尹文豪
叶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苏鸿豪
叶县自然资源局主任科员:孙春正
办公地址
地址:叶县新文化路东5号。
机构荣誉
2020年7月31日,被表彰为第二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参考资料
叶县自然资源局挂牌成立.叶县政府门户网站.
叶县自然资源局.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31 11:50
目录
概述
正式成立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