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叶县县衙博物馆,文物库房及展厅建于2001年12月,建筑面积473平方米,现有藏品2100多件。据2022年国家文物局信息显示,有馆藏文物30 件(套),年参观量8 万人次。
历史沿革
叶县县衙,是目前我国现存的古代衙署中惟一的明代县衙建筑。叶县明代县衙不但规模宏大,气势雄伟,而且还是一座五品县衙。根据我国古代的官制,知县一般为七品官衔,而叶县知县却为五品县令。按照明代体制,全国的属县分为上中下三等。叶县地域宽广,由汉代的叶县、
昆阳、红阳、舞阳4县和犨县的部分组成,每年上缴税赋10万石以上;加之根据
畿、望、
紧、
赤的条件,叶县地处南北交通要道,处于紧(交通要道)位置,故县令多由同知衔的五品官担任。因此,县衙的规格也比一般的要高。据省文物局专家论证,叶县县衙建筑群落布局合理、规模宏大,其建筑形式融南北之风格,对研究我国古代建筑的风格、流派特点及变化规律等都具有重要价值。
叶县县衙修复工程于1997年12月8日正式开工,至1999年10月1日主体部分对外开放。2001年7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县衙东、西副线上的建筑进行全面修复。经过一年多的紧张施工,目前修复工程已经结束。为完成县衙修复工程,县委、县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共拆除县衙周围112家住户的房间310间;拆除单位楼房建筑5幢;总拆迁面积近7000平方米;投入资金640万元。整个修复工作严格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较好地保留了明清风格。修复后的县衙由大堂、二堂、三堂及所属的东西班房、六科房和东西厢房以及监狱、厨院、知县宅、西群房、
虚受堂、思补斋、南北书屋、后花园、大仙祠等,共41个单元、153间房屋,是目前国内保存最完整的古代衙署。
叶县县衙自 1999年国庆节前对外开放以来,共接待中外游客10万余人,省、部级以上领导30多位。叶县明代县衙已经成为叶县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为增加县衙文化的内涵,提高观赏价值,叶县又把文物库房搬迁到新落成的文物展厅内,从1000多件库存文物中选出300多件精品进行展览,其中有70多件文物为全国仅存的稀世珍宝。
我国历史上曾有过两万多座各级衙门,仅残存7座,其中县衙仅余4座,即江西浮梁县衙、山西平遥县衙和我省的内乡县衙与叶县县衙,而叶县县衙是一座明代县衙。据《河南通志》载:叶县县衙始建于明洪武二年,距今已有600多年历史。据省文物局组织专家论证,叶县县衙建筑群建筑形式融南北之风格,对研究我国古代建筑的风格、流派特点及变化规律等都具有重要价值。
县衙简介
叶县县衙,位于河南省
叶县境内,始建于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自始建至1997年,一直作为叶县政府所在地而得以保存至今。
1997年12月开始对县衙进行修复,并以此为依托成立叶县县衙博物馆,
1999年国庆期间对外开放。是目前我国现存的古代衙署中惟一的明代县衙建筑。叶县
明代县衙不但规模宏大,气势雄伟,而且还是一座五品县衙。根据我国古代的官制,知县一般为七品官衔,而叶县知县却为五品县令。按照明代体制。
县衙建筑
叶县县衙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于明代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位于叶县昆阳镇中心街,占地面积16848平方米,整座建筑由中轴和东、西两侧副线上的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位于中轴线上的建筑由南向北照壁、大门、仪门、卷棚、大堂、宅门、二堂、三堂及附属的科、班厢房等;东侧副线依次为狱房、厨院、知县宅等;西侧副线依次为西群房、虚受堂、思补斋等;三堂后为大仙祠和后花院;大门东侧有编钟演奏室和文物展室,在这里,游客可以欣赏我国古代宫廷音乐,还可以浏览我国仅存在的珍贵文物70多件。
叶县位于中原腹地,自古就是南通云贵、北达幽燕的交通要道,战略位置十分重要。汉代叶县又是由叶县、昆阳、红阳、舞阳及绸阳的部分合并而成,加之当时人口及上缴税赋较多,均属上县,所以,明清时期叶县行政长官多可享受同知衔(
正五品)待遇。叶县县衙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据省文物局1997年10月组织专家说,叶县县衙建筑群落布局合理、规模宏大,是我国古代为数不多的幸存者。其建筑形式融南北之风格,对研究我了古代建筑的风格、流派特点及变化规律具有重要的价值,也是研究我了古代县级政权机构的重要实物依据。
馆藏文物
县衙内设有文物库房及展厅。文物库房及展厅建于2001年12月,建筑面积473平方米,属砖混结构、仿古建筑。分文物库房、精品文物陈展大厅、监控室、值班室等部分,从1000多件库存文物中,选出300多件精品文物进行展览,其中有70多件文物为全国仅存的稀世珍宝。2002年,旧县4号墓出士的一套完整的
青铜编钟现展于此,其复制品被放在编钟演奏厅专门用于演奏。县衙博物馆及文物库房现有藏品2100多件(套)、其,一级文物62件,二级文物 51件,三级文物409件,一般文物680件,其它文物1000多件。
藏品以征集的明、清时期木制家具为主。在搞好陈列工作的同时,叶县县衙博物馆以自身文化特色为基础,把现存省保单位
黄庭坚《幽兰赋》碑及《戒石铭》复制并制作成拓片、印刷本,以县衙藏品为内容开发制作成金箔画等工艺品,还组织编写了《叶县沈诸梁》、《叶氏溯源》、《叶县县署》资料等。
所获荣誉
2023年12月,被评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交通信息
公交车
华宝商场站乘坐30路,经过4站, 到达师专站 步行约30米,到达平顶山学院
自驾
1、从平顶山站向正西方向出发,沿建设路行驶610米,左转进入光明路
2、 沿光明路行驶3.0公里,稍向左后转弯进入S241
3、沿S241行驶2.2公里,右前方转弯
4、 行驶410米,直行进入农科路
5、 沿农科路行驶2.6公里,左前方转弯进入南洛高速公路
6、沿南洛高速公路行驶8.4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S103
7、沿S103行驶440米,左前方转弯进入G311
8、沿G311行驶2.9公里,直行进入昆阳大道
9、沿昆阳大道行驶360米,右转进入九龙路
10、沿九龙路行驶180米,到达终点
县衙特色
大堂——县官审案的场所
叶县古为豫州地,周为应侯国,春秋时属楚,曾做过许国国都,称“叶邑”。
叶县县衙位于叶县县城东大街北侧,整座建筑由中轴线和东西副线上的41个单元、153间房组成,占地面积16848平方米。县衙大门两侧是向外伸出的八字墙。据
《抱朴子内篇》载:“世云尧眉八采,不然也,直两眉头甚竖,似八字耳”。就是说传说中尧的眉毛长成了倒八字,看起来非常严酷,而在县衙大门两侧建八字墙,就是取其象征意义,用来衬托县衙建筑的庄严、神圣。
行政长官多为正五品
“叶县县衙和其他县衙不一样,从县衙的建筑上就能看出在职官员的官衔,外行是看不出这点的。”2月3日,陪同笔者的县衙导游郑晓培说。县衙大门为面阔三间的硬山结构建筑,颜色朱红,并有挺拔的青漆门柱映衬,使人望而生畏,显示出古代县级政权机构的威严。古时候人们习惯把县级长官称作七品芝麻官,但叶县早在商周时就先后做过应国、许国的国都,历史地位较高,加之汉代叶县又是由昆阳、红阳、舞阳、古叶邑等合并而成,人口众多,每年为国家缴纳粮租均在十万石以上,所以明清时期来此任职的行政长官多为同知衔、正五品官衔,按照
《明史》规制,叶县县衙就可享受三间大门及青碧色门柱的待遇。
县衙大门上方有一黑漆大匾,上书“叶县县署”四字。匾额下方有楹联“天听民听,天视民视,人溺己溺,人饥己饥”,是清同治六年叶县知县欧阳霖到任之初所撰。楹联通俗易懂,唯下联中的“溺”字作陷入困境理解,表达出一方父母官愿意接受群众监督,与百姓同甘共苦的坦荡胸怀。这在“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的封建时代,对于树立政权机构形象,加强与百姓的沟通和交流无疑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萧曹庙为政土地祠肃纪
由大门进入,两侧是古代“皂、
壮、快”三班衙役值班及更夫居住的场所———
班房。若有百姓击鼓鸣冤,在此值班的衙役就要问明情况回禀知县酌情办理。紧接大门有仪门一座,面阔三间,中门平时关闭,每当新皇登基、国家庆典、新官到任方可打开。仪门的设置取“有仪可象”之意,不仅提醒知县要为民作表率,也为县衙增添几分严谨。在仪门东西两侧,还各设一座小便门,分别称为“生门”和“死门”。传唤囚犯出入通常由生门通过,而西侧的死门却只在处决死囚的当天打开,由衙役将死囚推出问斩,所以又称“鬼门关”。
在生门和死门的两侧,各有一座小型建筑。紧接生门东侧为“萧曹庙”,里面供奉着西汉名相萧何、曹参,因其治政有方,故明太祖朱元璋在称帝后便要求全国各级衙署立萧曹庙,使官吏定期进庙拜祭,学习萧曹二相的为政之道,为民造福;在死门西侧为土地祠,因朱元璋出生在盱眙县(原属安徽,今属江苏)一个土地祠内,所以对土地祠怀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故在称帝后下令全国各衙署都要建土地祠一座,供奉土地神,一为知恩图报,二来因朱元璋重视整顿吏治,规定惩治贪官污吏的“剥皮揎草”、“抽肠”等刑罚通常在土地祠前执行,所以土地祠又成了肃纪的代名词。
凹陷跪石见证数百年历史
通过仪门是大堂。除有重大活动在这里举行仪式外,大堂平时主要是县官审案的场所,相当于现在的法院审判大厅,引起笔者注意的是大堂门前的一块石英岩跪石,这是古代告状的人单腿下跪用的,是真正的明代文物。经过600多年的摩擦和风雨侵蚀,跪石上呈现出明显的凹痕,成为叶县县衙悠久历史的证明。
郑晓培告诉笔者,1997年重修县衙时,并没有发现这块跪石。当时地基高出跪石一米多,在清理地基时跪石才露出来。跪石前还有一块明代保留下来的砖铺地,虽然大片的砖块早已风化,但凹陷的地面还仿佛让人看到了数百年前告状人下跪前的动作:按照当时的规定,上大堂告状的人下跪前必须先跺一下脚,并整理一下衣服然后才能跪下诉说冤屈。
大堂内还有一排半红半黑的木杖,升堂时衙役手执木杖站在县令两旁,过去一直以为这根木杖是用来打犯人的,这次才知道,此杖并非刑具,而是一种象征着正义、象征着黑白分明的仪杖。按照“左文右武”的规制,大堂东西两侧分别设有“
吏、
户、
礼”科房及“
兵、
刑、
工”科房,是当时全县所有职能机构的汇聚地。根据吏部的规定,享受五品待遇的县衙六科房工作人员一共不得超出20名,所以在当时的叶县县衙里每一科房的工作人员就只有3名,看来“精兵简政”确实由来已久。
大堂正中是“海水涨潮日出”图,它象征着知县清正廉明的政治形象。大堂的顶部正中嵌檩上,还留有清同治八年同知衔知县欧阳霖整修大堂的题记:大清同治八年岁次己巳夏四月同知衔调署叶县事中牟县知县澎泽欧阳霖重建运同衔户部主事邑人杜鹤慈监修。这一题记见证了县衙前后数百年的沧桑历史,在“官不修衙”的说法广为流传的封建时代,能伴随着古县衙更显得弥足珍贵。
“走门子”的由来
大堂后紧接着是宅门,它是大堂通往二堂、三堂的屏障,取严谨之意,但并非我们通常所说的住宅之门。宅门通常是关闭的,只有迎送重要客人和举行重大庆典时方才打开。衙署人员均由侧门出入。又因古时二堂、三堂为官员汇聚办公场所,一般人不能随意进出,所以,宅门两侧又各设门房一间,由门禁卒(俗称“ 门子”)看管,负责对来人的盘查及通报,所以就难免有些门子利欲熏心、借职务之便勒索来人以谋取私利,这便是古时“走门子”的由来。
《红楼梦》中给贾雨村提供“护身符”的门子干的就是这个工作,不给门子上供,很难从这里过去。
二堂面阔五间,正中檐柱上有楹联“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
意为弘扬人间正义、学习古今德操完备之人。二堂正中有四扇屏门,屏门上方有一金字大匾“清、慎、勤”,取意于三国时期魏国司马昭训长吏言:“为官者,当清、当慎、当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康熙皇帝御笔亲书此匾,敕令悬挂于全国各府、州、县。
“无绍不成衙”
进入第三进院落便是三堂,两侧有一副醒目而特殊的楹联:“今古今古今今古,古今古今古古今”,导游郑晓培说,它没有固定的解释,是以有限的两个字的变化来开启人们无限的想象空间,很是耐人寻味。
三堂又名知县廨,是知县办公及与知县近身的幕僚、师爷们的办公场所。古时官员任职实行回避制度,通常到离家几百里外的异乡任职。地方长官到任时因对当地的风土人情不了解,所以需聘请一些极具文采、谙熟宦海、足智多谋的人为自己出谋划策。招聘来的幕僚、师爷不属在职职官,但知县往往“尊幕为师”,他们的酬劳便是知县定期奉送的束修,即红包,一般是非常丰厚的。清代时绍兴人机智过人,操幕业者较多,许多地方官员都喜聘请他们,故又有“无绍不成衙”之说。
如今的叶县县衙还陈列着部分到叶任职职官的简表,第一任县尹(春秋时期令称尹)是沈诸梁。从这些职官简表上可以看出,现存记录中,从北宋开始到民国之前的200多名到任官员全是外省的。县官的官称也从县尹、县令、知县一直到知事、县长。
郑晓培说,县衙大堂、二堂、三堂的主体结构全是明代保存下来的建筑,因此叶县县衙是全国一座明代县衙。
明代水井保存完好
叶县县衙是由中轴线及东、西副线三部分建筑群组成的,除了以上位于中轴线上的建筑外,在其东侧副线上由南向北依次还有狱房、厨院和知县宅等建筑。狱房自始建一直沿用到民国时期,现有出土石碑为证。监狱里形形色色的刑罚刑具让人深深感受到那个时代官府的残暴。厨院为衙署内工作人员日常膳食的场所,院内有一眼幽深的明代古井。从外观看,古井深十多米,水清如镜。如今的古井已成文物被保护了起来,站在古井旁仿佛还能看到古时厨子们在这里打水洗菜的场景。
有卷棚的县衙
古代县衙建筑基本可以说是大同小异,然而在叶县县衙的大堂前,却可以看到一座狭长的棚式建筑与其相连,这是卷棚。卷棚是源于宫殿、庙宇中拜殿的建筑形式,而用于官署衙门就成了居官者身份地位的象征。由于明清时叶县知县多享受同知衔(正五品)待遇,所以这里的卷棚便是他们高级别官衔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
值得一提的是,叶县县衙还是我国现存县衙中有卷棚的县衙,特别是卷棚与大堂前檐连接处所采用的“天沟罗锅椽勾连”搭接法,在我国古代的木作技术中更是罕见。
卷棚的柱子上有“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以及“山色壮金银惟以不贪为宝;江流环铁石居然众志成城”的楹联,深刻地表达出上至朝廷、下至百姓对为官者的期望。
从建国初期到上世纪70年代初,叶县县衙一直是县政府的办公场所。70年代初县政府搬迁后,县衙又成了县教育局、图书馆、剧团及工商银行的办公地点和部分职工的居住地,直到开始修复,这几家单位才搬了出去。1997年,叶县投资640万元,开始对县衙进行抢救性修复,整个修复工作严格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较好地保留了明清建筑的风格。为增加县衙的文化内涵,提高观赏性,还建成了建筑面积473平方米的县衙博物馆文物展室,陈列叶县自建国以来征集、出土的文物300余件(套),其中有50多件为全国所仅有。刚刚发掘出土的青铜编钟尤为珍贵,这套编钟仍能演奏各种中外乐曲,令人称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