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县衙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内景点
叶县县衙,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东大街,占地面积16848平方米,始建于明洪武二年(1369年)。
历史沿革
大约在金熙宗时,金人将处于南方战场边缘的叶县治由旧县村北迁到了今叶县城。但当时的县衙还不是今天这个地方。约在北宋以前,叶县县治在今县城南边的旧县镇。
叶县县衙始建于朱元璋登基的第二年,清代重修过。“现在修复的县衙具体建筑年代也没有详细资料。从清理出来的实物看,今县衙有部分明代遗存,其后部建筑似为清代所建”(李元芝:《叶县县衙琐谈》)。
1997年12月8日,抢修叶县县衙第一期工程正式开工。
1999年10月,主体工程修复完毕,并局部对外开放。
建筑格局
结构
叶县县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是由中轴线及东、西两侧副线三部分建筑群组成的,其中的大堂、二堂、三堂均为五间七架,屋面兰瓦兽脊,梁栋檐桷青碧绘饰。此外,县衙东侧副线上由南向北依次分布着监狱、厨院、知县宅等建筑,西侧副线上有古时衙署内工作人员办公及休息的西群房,有知县反省自身功过的虚受堂、思补斋及南北书房等建筑。其中,厨院主要建筑有灶房两间、厨房两房、储藏室一间、东西饭堂各三间,而虚受堂、思补斋等单元建筑,为中国现存同类建筑中的仅存者,不仅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也为叶县明代县衙增添了几分独特的韵味。
特点
叶县县衙大堂前的卷棚,主体采用天沟罗锅椽勾连搭连接的作法,是高级别县令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是中国古代建筑的孤品。在建筑风格上,叶县县衙有着融南北建筑风格为一体的独特建筑形式。由于地处中原地带,叶县县衙的建筑风格沿袭了中国北方地区对称的庭院式建筑结构布局,突出了中国北方地区乃至黄河中、下游地区粗犷、端庄、古朴的建筑特点,而加之叶县位于“南通云贵,北达幽燕”的交通要道,受南、北方经济及文化交会地域的影响,该建筑在木作、砖雕技术等方面融入了南方建筑工艺精巧、细腻的部分特点,为研究中国古代南北建筑流派的特点及变化规律提供了实物依据。
主要建筑
从正大门进入叶县县衙,大门前紧接仪门。仪门东侧为萧曹庙,为纪念西汉名相萧何、曹参而建。明太祖朱元境重视更治,让县令都要学习萧曹的治国方略。仪门专为上奉来人时才能把中门打开,县令要亲到宅门见礼。仪门下两侧设两小门,东为生门,西为死门,一般情况下,是供因犯专用的。仪门内甬道上有宋太宗御制戒石碑,正面书“公生明”三字,碑阴书“尔奉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为宋代大书法家、曾任叶县县尉的黄庭坚手书。戒石碑阴正对大堂。大堂前下有石英跪石一方。
县衙大堂东侧为更、户、礼科房,西侧为兵、刑、工科房,是中央政权六部的缩影。此外,在大堂两侧还有东库房、承发房等机构。东库房具体负责财务收支。承发房则主管文件来往转送、档案保管等业务。我国古代官署衡门中,大堂为县衡审理案件的主要场所,大堂两侧科房则是县衡主要办事机构。
大堂后为门子房。守卫门子房的人叫“门子”,是由知县的亲属或亲近的人担当,实际上他们是官员手足耳目的延伸,是官与民信息沟通的唯一途径。门子房后有一屏门,穿过屏门,即是二堂。二堂是知县调解处理一般案件的地方。二堂正中有四扇屏门,屏门上方有一金字大匾“清、慎、勤”,取意于三国时期魏国司马昭训长史言:“为官者,当清、当慎、当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据说,康熙皇帝御笔亲书此匾,救令悬挂于全国各府、州、县。二堂东侧为会文馆、西侧为会武馆,是县令接待上奉文武官员的场所。二堂又起着穿堂的作用,中间设四扇屏门,也是专为接待上级客人而特设的。由屏风后出为三堂,三堂又名知县解,是知县办公及与知县近身的幕僚、师爷们的办公场所。
文物遗存
 叶县县衙的戒石铭,是县衙内唯一一座碑式官箴。“戒石铭”碑正面书“公生明”三个大字,背面是由黄庭坚书写的“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官箴,充分体现了叶县县衙文化内涵。
大门处楹联:
天听民听天视民视,人溺己溺人饥己饥——欧阳霖。
卷棚中间楹联: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
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卷棚两梢间楹联:
山色壮金银唯以不贪为宝;江流环铁石居然众志成城。
大堂楹联:
中如卖法脑涂地,尔敢欺心头有天。
三堂中间楹联:
今古今古今今古,古今古今古古今。
文物价值
叶县县衙是中国现仅存的3座古县衙之一,也是中国现存的古官署衙门中唯一的明代县衙建筑,对研究中国古代建筑的风格、流派特点及变化规律等都具有重要价值。
历史文化
相关人物
明洪武年间知县唐吉祥为官一贯宽人律己,当地人对其德才敬佩有加,争相效仿。
明弘治年间的知县刘珂、正德年间的姚文清因上级征用叶县百姓,爱惜民力而上书请求减免。
明弘治年间的知县秦志,在年景好时积存十余万石粮食,到春荒之时用这些粮食救济百姓,使广大百姓得以生存下来。
万历年间的知县陈缙在叶期间,不滥用刑罚,平易近人,从而使叶县政清盗息,四境平安。万历年间知县高文登,经常用自己的俸米救济贫困百姓,并加强社会治安,严捕盗贼,一时境内安定。
建筑由来
叶县县衙的仪门东侧为萧曹庙,为纪念西汉名相萧何、曹参而建。由于萧曹两相在治国安邦上作出了重要贡献,所以后代统治者多以此为榜样,利用不同形式,向官员灌输两人的忠君思想。明太祖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农民皇帝,他出身寒门,曾讨过饭,做过和尚,深知人民之疾苦,重视国家治理,令各地县衙内建萧曹庙,是让县令学习萧曹的治国方略。
叶县县衙的仪门西侧为土地祠,敬有“土地爷”。“土地爷”简称“土地”,是道教神名,它是道教系中地位很低的小神,但民间信仰极为普遍。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年),朱元璋出生在一座破旧的土地祠中,是母亲正在干活时把他生下的,对土地祠怀有特殊的感情,所以在其称帝后不久即令全国各级衙署都要建土地祠,供奉土地神。其用意一为知恩图报,二为保一方平安。庙前设剥皮场,若遇贪官污吏,即将其皮剥下,填充麦草,置于大堂上,用实物对官员进行廉政教化。
等级观念
整座建筑由中轴和东、西两侧副线上的41个单位、153间房屋组成。叶县县衙的空间布局采用传统的中轴线布局,由中轴线及东、西两侧副线三部分建筑群组成。除位于中轴线上的大堂、二堂、三堂外, 县衙东侧副线上由南向北依次分布着监狱、厨院、知县宅等建筑;西侧副线上有古时衙署内工作人员办公及休息的西群房,有知县反省自身功过的虚受堂和思补斋及南北书房等建筑。
就空间布局和县衙规格而言,等级秩序呈静态铺展。其中轴线和东西两侧副线体现了主从有序、主次分明的等级精神。三间大门、五间厅堂的间数和宽度暗示着衙署的规格和县官的级别。这种布局对于作为古代基层统治权力象征的县衙来说,绝非可有可无,它是国家权力和等级制度的渲染;虽不事雕琢,但已将主从有序、主次分明的等级精神从外观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就叶县县衙建筑的群体分布而言,建筑数量虽多,但因由“衙门—仪门—宅门”所组成的中轴统摄全局,看似繁多、杂乱的建筑群即变得井然有序、主次分明;就单体建筑而言,屋顶的瓦兽、檐下的斗拱、梁栋,皆以单体建筑的中轴左右对称,虽单一却异常规整有序。同时,建筑群的中轴线与大堂、二堂、三堂单体建筑的中轴线合二为一,将等级精神凝聚为一条线;主体建筑在中轴线东西两侧对称分布,进而凝结为一个点——衙署的几何中心——大堂。至此,权力的中心占据中轴,统摄全局。等级秩序从这一中心向四周弥散。
艺文
叶县县衙的楹联吸引着前来参观的各地游客。叶县清代同治六年知县欧阳霖,到任时曾题写这样一副对联:
天听民听,天视民视;
人溺己溺,人饥己饥。
此联悬于衙署大门,告诉全县子民,自己作为一县父母官其言行举止都在上天与百姓耳闻目睹之中。
叶县县衙大堂前檐的一座卷棚,为欧阳霖在同治年间所修建。卷棚源于宫殿、庙宇的拜殿。也是县衙级别在形式上的反映,卷棚楹柱上悬一联:
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
卷棚梢间,还有一副楹联:
山色壮金银,惟以不贪为宝;
江流环铁石,居然众志成城。
走过卷棚,迎面大堂的门柱上有楹联赫然入目:
我如卖法脑涂地;
尔敢欺心头有天。
大堂屏风两旁楹联是:
丹毫一点,乃吾民利害攸关,须念悖出必将悖入;
白日三竿,即尔室公私毕照,莫谓知显不在知微。
大堂后的宅门上楹联对大堂楹联作了更进一层延伸和补充:
受半文不值半文,莫谓事无知者;
作一事须精一事,庶几心乃安然。
保护措施
2006年5月25日,叶县县衙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4年,《叶县县衙文物保护规划》已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平政文〔2013〕121号)。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叶县县衙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东大街。
交通信息
自驾前往叶县县衙:从叶县汽车站出发,途径叶舞路、叶廉路,路程2.8公里,约需9分钟。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9 11:34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建筑格局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