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良故居
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
史良故居位于和平南路北段,坐西朝东,东临和平南路,北、西邻均为民居,南为空地。
文物历史
史良武进女师毕业去沪求学为止,她在故居度过了23个春秋。19 2 3 年,史良考入上海法科大学,于1 927年毕业。但该校因无权颁发律师证书,无奈去南京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政治工作人员养成所工作。后因生性耿直,一度人狱两月。不久赴青岛特别市党部做事。后上海法科大学改名上海法学院,并经教育部批准立案,史良获律师资格证书。她于1931年先在上海加入他人开办的律师事务所。次年,在法租界开办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在她16年的律师生涯中,始终坚持正义,为受冤民众和共产党人(如邓中夏任白戈和熊氏兄弟等)等辩护、救助。1935年参加上海妇女救国会和上海文化界救国会,曾任全国各界救国会联合会常务委员。1936年,她与沈钧儒李公朴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6年,她与其他社会知名人士在沪发表《告国人书》,揭露国民党政府恣意扩大内战的阴谋。1947年,民盟转人地下后任华北执行部主任。解放后参加全国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历任全国政协委员、常委、副主席;全国人大代表、常委、副委员长;民盟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常委、副主席、主席;新中国首任司法部部长、政务院政法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等职。1985年,时任民盟中央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史良在北京病逝。
文物特征
史良故居位于常州市和平南路143号。
原最东面的头进,因和平南路拓宽被拆除。现存硬山造大厅3间,面阔9 .2 米,进深8檩,为晚清砖木结构建筑,中间以屏门相隔,廊下明间为落地长窗6扇,下铺罗砖,两边为地板房,结构完好。厅前天井石铺地,栽有花木,并设垣墙围护,环境清幽。1987年12月,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常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2019年11月,被全国普法办公室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参考资料
史良故居.无锡369信息网.
史良故居.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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