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美山,男,1971年7月生,汉族,江苏高邮人,大学学历,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
人物履历
1990.09-1993.03南京联合职大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专科学习;
1993.08-1995.12高邮市城区建安公司施工员;
1995.12-1999.12建行高邮市支行珠湖储蓄所所长(其间:1996.09-1999.07扬州大学师范学院党政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1999.12-2002.01高邮市建设局工作人员;
2002.01-2006.04高邮市城北规划所所长;
2006.04-2006.11高邮市规划局管理科科长、城北规划所所长;
2006.11-2008.02高邮城南经济新区主任助理;
2008.02-2014.04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2014.04-2014.09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2014.09-2014.11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兼建设管理局局长;
2014.11-2015.01高邮市
卸甲镇党委副书记;
2015.01-2016.03高邮市卸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6.03-2017.12高邮市卸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扬州高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2017.12-2020.06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党工委书记、
车逻镇党委书记;
2020.06-2021.11高邮市高邮镇党委书记、高邮街道党工委书记;
2021.11-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政府党组成员,高邮镇党委书记、高邮街道党工委书记。
现任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政府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
负责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通信方面工作。协助负责金融保险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工业总公司。协助分管市金融监管局(金融办)。
联系科协、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协助联系人行(外管局)、各金融保险机构。
职务任免
2021年11月30日,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任命史美山为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