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六安县枣树乡史词村鼓路塘。明崇祯十年七月至十二年夏(1637一1639),史可法任右佥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四府及河南、湖广、江西邻近诸州、县,驻节六安州,与当时世居六安东乡的史姓有交往,追溯先祖原是同根,遂将可法分支归入六安史姓族谱系。史可法壮烈殉国后,史姓将其所遗帽、靴葬于此,并在史氏宗祠东宅建立“忠烈祠”。
史可法(公元1602-1645年),字宪之,又字道邻,祥符人(今河南开封),为官清廉,政绩卓著,是明末闻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公元1637-1639年(明崇祯十年七月至十二年夏),史可法任右佥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四府及河南、湖广、江西邻近诸州、县,驻节六安州,与当时世居六安东乡的史姓有交往,追溯先祖原是同根,遂将可法分支归入六安史姓族谱系。
史可法是
河南祥符县(今
开封市)人,生于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他为官清廉,政绩卓著,是
明末著名的政治家。弘光元年(1645年),史可法拜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督师
扬州。清摄政王
多尔衮,以数万人马进攻扬州,多次劝降,史可法不应,终因寡不敌终,扬州失守。自刎未成被俘,不屈就义,时年仅四十四岁。
扬州是江南顽强抵抗清军的第一座城,也是清军入关以来首次遇到的军民一体的坚强抵抗,为了对扬州人民进行报复,也是清人想杀一儆百,于是多铎下令,烧杀抢掠持续十天。扬州城破后,史可法就义已十二天,由于当时天气较热,尸体腐烂不能辨认。
清兵入关后,史可法曾主张与之议和,共讨
李自成的农民军。后被马士英等人排挤,于是督师淮扬,竭力协调江北四镇将领,以抵御清兵。公元1645年(顺治二年),清豫亲王多铎兵围扬州,史可法拒绝投降,固守城池,后被攻破,壮烈牺牲。多铎因为攻城的清军遭到很大伤亡,遂下令屠杀扬州百姓。大屠杀延续了10天,史称“扬州十日”。扬州城破后,史可法就义已十二天,由于当时天气较热,尸体腐烂不能辨认。次年,史可法义子史德威葬史可法衣冠冢于扬州梅花岭下。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正月追谥“忠正”。因此牌坊上题额为“史忠正公墓”。
史可法衣冠墓位于安徽六安,六安南部是山地,北部是平原。气候冬冷夏热。冬天最低温度可达零下10℃左右,夏季一般可达30℃左右,极限温度达40℃以上。6月和7月之间是梅雨季节,降雨量很大。 建议春季3、4月份前去游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