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役所为
台湾台中市日据时期的“辰野式”仿
巴洛克建筑之一,是台中地区
钢筋混凝土建筑之始。1911年建成时,最初为“
台中厅公共埤圳联合会事务所”,1920年成为
台中州辖下
台中市的行政官署,首任台中市尹金子惠教即在此就任办公。1945年
中华民国政府接收台湾之后,市役所建筑几经不同机关使用,由
台中市文化局大墩文化中心管理,作为小型艺文展览空间。
为大型日据时期官署建筑。完工时为地上两层,砖墙及木构、钢构、铁筋混凝土建照的“回”字型建筑(今剩L字型),转角设主要入口为挑高二层前柱式(prostyle)
门廊(pronaos),有
山墙加勋章饰。有古典式圆顶,内有小室周开圆窗。外观
立面为灰泥饰面
红砖组砌,有Ionic柱式、
拱心石及山墙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