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授刑法学》共讲授一学年。在刑法总论部分,陈兴良教授系统地讲授了犯罪和刑罚的基本原理。在刑法分论部分,陈兴良教授选择
故意杀人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和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非法经营罪、玩忽职守罪等14个重点罪名进行了讲授。
陈兴良教授是北京大学刑法课程的主持人,长期注重刑法学的本科教学。在陈兴良教授的主持下,北京大学刑法课程先后荣获“北京大学优秀课程”(2002年)、“北京市精品课程”(2004年)和“国家精品课程”(2006年)。本书是陈兴良教授于2006年2月至12月为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5级本科生讲授刑法课程的录音整理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