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配,将
罪犯送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明史·刑罚志》充军者,明初唯边方屯种,后定制,分极边,烟瘴,边远,边卫,沿海,附近军。有终生,永久。终生:规定
罪犯要服役到死;永久:还要罪及
子孙后代。
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
减等发配。——清·
方苞《狱中杂记》
水浒中,脸上还要刺一个“囚”字,脊杖,使铁叶枷,新充军者还有
宋太祖的
定例100
杀威棒,到营中便干差使。
1. 封建时代的一种刑罚,将罪犯押送到边远的地方去服劳役。
发配即流配,是古代的一种刑罚,指先在死刑减等的罪犯或其他重犯脸上刺字,再押解到边远的地方去服劳役。《明史.刑罚志》充军者,明初唯边方屯种,后定制,分极边,烟瘴,边远,边卫,沿海,附近军。有终生,永久。终身,规定罪犯要服役到死,永久,还要罪及子孙后代。
2. 指把不中意的人安排到条件差的单位去。
《
人民日报》1981.4.4:“确实造反派也真没法子不讨厌这个‘架子不倒’的家伙,于是在69年彻底砸烂工读时,就把他发配到一个公社的卫生院工作。”《新华文摘》1981年第6期:“各种‘干净的人’的会议和她绝缘了,她被发配到山坡上去照看一片大约方圆三十亩地的瓜田。”
3. 遣嫁,出嫁。
《
孽海花》第二一回:“你们看着
姨娘本不过是个玩意儿……一不好,赶出的,发配的,送人的,道儿多着呢!”《廿载繁华梦》第十八回:“他们在这等富贵人家,如珠似玉,将来正要寻个好人家发配去,难道要像我们捱这些清苦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