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设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依托哈电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的研究机构
是一则由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并下发的一则规范,作为行为准则和工作准则。
工程中心-依托
发电设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依托:哈电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工程中心-属性
发电设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的意义及必要性:为了迅速推进发电设备行业的科技进步,消除体制上和技术上存在的差距,紧跟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按照国家计委将企业作为科技进步的主体这一科技与经济、科技与生产相结合的新举措,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中心-支撑
哈电集团有较强的从事科研成果转化的能力和辉煌的业绩。近15年内完成科研课题1446项,其中159项获国家、部及 省市科技成果奖。先后研制了我国首台50MW、100MW、200MW和600MW火电设备及各种大型水电设备。在劣质煤燃烧、透平通流部分研究和大型水电设备研制等方面有很多科研成果。已成功制造了35--220 t/h 循环流化床锅炉18台,1995年220t/h循环流化床余热锅炉,3000KW级燃气轮机。制造了十三陵抽水蓄能发电机。设计了国际先进水平的600KW无齿轮箱变速恒频风力发电成套设备。
建设规模、内容、地点、期限: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工程研究中心拟设10个部门,350人左右。建设期限: NERC-PE,项目建设期为三年:自1999年8月--2002年8月。建设地点与环境:NERC-PE法定地址:哈尔滨动力区大庆路95号和动力区旭升街21号。
该项目总投资199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98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3万元。  资金来源为:国家安排投资4000万元,项目单位自有资金12423万元,中行贷款350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概况:哈电集团是生产、经营、研究开发、 金融、咨询、服务相结合的大型企业集团,是国务院批准的56个大型试点企业集团之一。 哈电集团经国家有关部委批准,于1994年12月进行了股份制改组并组建了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H股上市。改组后的哈电集团,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60.55%)。
经营范围:承接国内外火力、水力、核能电站工程总承包,设备总成套,工程劳务;制造、销售动力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压力容器及机械电器设备;电站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情况:本项目是充分利用现有水、电、动力等设施,由于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原有公用设施条件较好,试验台又处在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因而可以得到充分协作利用,就建台位也尽量接近原有锅炉房、电源、冷却水池等场地。本项目所需原材料不多,试验用燃煤、油、以及润滑油消耗等数量不多,可以向外采购,也可在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仓库中计价调拨,可减少储存仓库堆场等的建设。
经济效益分析:年经营收入目标4500万元 经营期年总成本费用3273万元 经营期年利润总额1156万元 经营期年税后利润983万元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12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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