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伴有皮疹是指由于出疹性的传染病导致机体发热并伴有皮疹的症状。常为病毒或细菌引起的传染病,如
小儿急疹、水痘、猩红热等等病变引起,应及早诊治,适当隔离,减少人群传染的危险。发现麻疹病人应立即作疫情报告,并招待呼吸道隔离至疹后5天,有并发症者延至10天。凡接触患者的易感儿应检疫3周,并根据情况给予自动免疫或被动免疫,接受免疫制剂者,应延长检疫至4周。在麻疹流行期间,应大力宣传患者不出门,医药送上门,易感儿不患门,集体机构加强晨间检查,对可疑者应隔离观察。
常见于重症感染和血液病。前者如重症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
病毒性肝炎、斑疹伤寒、败血症、
感染性心内膜炎、钩端螺旋体病。后者如
急性白血病、
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恶性组织细胞病。
易感者都应接种
麻疹减毒活疫苗。初种年龄不宜小于8个月,因恐来自母体的抗体中和疫苗病毒,使之失效。我国定于8个月时初种,4岁时加强一次。国外主张在15个月时初次接种更为保险,并认为在1岁以内接种者,应于1年后加强一次。疫苗应保存在2~10℃暗处,每次皮下注射0.2ml,1次即可。各年龄剂量相同,于麻疹流行季节前一个月接种最好。易感者在接触麻疹病人后2日内,若应急接种麻疹疫苗,仍可防止发病或减轻病情。流行时易感者80%接种了疫苗,可于2周内控制流行。接种疫苗后反应轻微,5~14日后可有低热数日,偶见稀疏淡红皮疹。
有发热和急、慢性疾病者,应暂缓自动免疫;有过敏体质、
活动性结核、
恶性肿瘤、白血病及应用
免疫抑制剂或放射治疗和先天性免疫缺陷者,不应接种
麻疹减毒活疫苗;凡8周内接受过输血或血制品及被动免疫制剂,以及4周内接受其他病毒减毒活疫苗者均应推迟接种,以免影响效果。
接种麻疹减毒活疫苗后血清抗体都有上升,阳性率可达95%~98%,最早于12天血液中即可出现血凝抑制等抗体,1个月时达高峰,抗体效价在1∶16~1∶128。2~6个月后渐降,一般仍维持一定水平。部分接种者4~6年后可全部消失,故复种年龄可在4~6岁时。婴儿主动免疫覆盖率达到90%以上时,可形成无病区。有些国家将麻疹疫苗与风疹疫苗,
流行性腮腺炎疫苗同时接种,不影响其免疫效果。
年幼体弱及患病者如接触麻疹病人,5天内进行被动免疫可免于发病,5~9天内进行则仅能减轻病情。可肌注
丙种球蛋白(10%)0.2ml/kg,或
胎盘球蛋白0.5~1.0ml/kg,或成人血浆20~30ml。被动免疫力仅能维持3~4周,3周后又接触麻疹患者需再注射。
发现麻疹病人应立即作疫情报告,并招待呼吸道隔离至疹后5天,有并发症者延至10天。凡接触患者的易感儿应检疫3周,并根据情况给予自动免疫或被动免疫,接受免疫制剂者,应延长检疫至4周。在麻疹流行期间,应大力宣传患者不出门,医药送上门,易感儿不患门,集体机构加强晨间检查,对可疑者应隔离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