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烛,古代以石敲火之法,是用铁片与石相撞,下面在放着火绒,当火星落在绒上,燃烧时,再用“
取灯”接引,即取得火。
文说“发烛”的出处之一是元代人陶宗仪的《
南村辍耕录》,书中提到:“杭人削松木为小片,其薄如纸,熔硫磺涂木片顶
分许,名曰发烛,又曰碎儿,盖以发火及代
灯烛用也。”
细思可知,这里的“发烛”,其实就是我的家乡的那种“
黄霉纸卷儿”。只不过前者功能单纯,只有引火的一种用途,后者有引火与存火两种功能。
明代杭州削松木为片,尖端涂上硫磺,名曰“发烛”,无论形状和作用,都类似现代的
火柴。
根据陶宗仪《
南村辍耕录《资治通鉴》中查得“陈宣帝太建九年,齐后妃贫者,至以卖烛为业”。
(发烛)盖以发火及代灯烛用也。史载周建德六年,齐后妃贫者以发烛为业,岂即杭人之所制欤?……今遂有贷者,易“火寸”。按此则焠、寸声相近,字之伪也。然
引光奴之名为新。
北周建德六年即公元五七七年,可知早在一千四百多年前我国就有了发烛。明冯梦龙所编《古今小说》里的《
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有“忘带个
取灯儿去了”一语①,此书校注者说取灯就是发烛,可知民间犹称
火柴为取灯的由来。清初高士奇在《
天禄识余》一书中说:“余杭人削松木为小片,其薄如纸,鎔硫黄涂木片顶分许,名曰发烛,又曰淬儿,用于发火。”据高氏的说法,这种发烛和现代
火柴的功能相近,只是发烛形作小木片,后者为小木条,其涂硫黄“
分许”,也和火柴头上点醮的易燃物体差不多,很近乎现代火柴。当外国
火柴进入中国市场后,文献上称其为
自来火或洋火,后来通称为火柴,然则俗谓仍呼为
取灯。如果发烛和现代
火柴是不相类之物,民间也不会沿用
取灯旧称,而其性能也与火柴相近,把它视为现代火柴的前身并非
牵强附会之见,只是没有把磷这种元素引用到发烛上,否则,我国早就有了火柴这类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