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机型号
某一批相同产品编制的识别代码
发动机型号是发动机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企业或行业惯例以及发动机的属性,为某一批相同产品编制的识别代码,用以表示发动机的生产企业、规格、性能、特征、工艺、用途和产品批次等相关信息。如燃料类型、气缸数量、排量和静制动功率等。
型号简介
装在轿车或多用途载客车上的发动机,都按规定标明了发动机专业制造厂、型号及生产编号。
为了便于发动机的生产管理和使用,国家标准(GB 725—82)《发动机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对发动机的名称和型号作了统一规定。
型号组成
①首部:包括产品系列代号、换代符号和地方、企业代号,有制造厂根据需要自选相应的字母表示,但须经行业标准标准化归口单位核准、备案。
②中部:由缸数符号、气缸布置形式符号、冲程符号和缸径符号组成。
③后部:由结构特征符号和用途特征符号组成。
④尾部:区分符号。同一系列产品因改进等原因需要区分时,由制造厂选择适当的符号表示,后部与尾部可用“-”分隔
排列顺序及符号代表意义图解
具体的发动机型号的排列顺序及符号所代表的意义如图1所示。
示例:
1E65F:单缸,二行程,缸径65 mm,风冷通用型。
4100Q:四缸,四行程,缸径100 ITlIn,水冷车用。
4100Q-4:四缸,四行程,缸径100 rnn2,水冷车用,第四种变型产品。
CA6102:六缸,四行程,缸径102 mm,水冷通用型。CA表示系列符号。
8V100:八缸,四行程,缸径100 mm,V型,水冷通用型。
柴油机
195:单缸,四行程,缸径95mm,水冷通用型。
165F:单缸,四行程,缸径65mm,风冷通用型。
495Q:四缸,四行程,缸径95mm,水冷车用。
X4105:四缸,四行程,缸径105 mm,水冷通用型。X表示系列符号。
摩托车发动机
摩托车发动机目前大都是汽油机,属内燃机。它有统一的编制型号的规则。通常讲的50发动机、125发动机等并不是发动机型号,它只表示排量为50mL的发动机、125mL的发动机。
型号组成
根据国家标准,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由下列部分组成,并表示为如下的形式:
①产品系列符号。
②产品换代标志符号。
上述两项可选用相应的字母表示,通常不大使用。
③缸数符号:单缸为“1”,双缸为“2”,依次类推。
④气缸排列形式符号:表示气缸放置形式或多缸排列形式。用字母“V”时,表示双缸或缸数为偶数,多缸机多成V形排列;用字母“P”时,表示气缸平卧放置;不用符号时,表示直列及单缸卧式。
⑤冲程符号:字母“E”时表示二冲程;不采用符号时则表示四冲程。
⑥缸径符号:用气缸直径(mm)数表示。
⑦结构特征符号:所用字母如图3。
⑧用途特征符号:摩托车发动机用“M”表示。
⑨型号的区分符号:一般不常用。
示例
例一:单缸二冲程,缸径65mm,风冷摩托车用。型号则可表示为IE65FM。
有的摩托车发动机是电启动,可在缸数前面加字母D表示。
例二:型号为D2P78FM,即表示该发动机为电启动,双缸水平对置,缸径为78mm,风冷摩托车用发动机。
柴油发动机
柴油发动机型号按内燃机产品型号表示方法表示,由阿拉伯数字、汉语拼音字母和GBl883中关于气缸布置的符号组成,包括四部分(具体参考型号组成部分)。
表示方法:
补充:
符号组成的后部其符号表示请见图5。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07 11:59
目录
概述
型号简介
型号组成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