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胍类药物于20世纪50年代应用于临床,比磺脲类药物稍晚,其主要药物有苯乙双胍(降糖灵)和二甲双胍(甲福明)。降糖灵的不良反应比较大,欧美国家已经停止使用,我国也在2016年底停止使用该药:目前应用于临床为二甲双胍,其不良反应少,应用广泛。
药理作用
双胍类药物的降血糖作用不依赖于胰岛功能的完整性,对于胰岛功能完全丧失的糖尿病患者,双胍类仍有降血糖作用。但对正常人无降血糖作用,而且对胰岛细胞无刺激作用。其降血糖主要是由于①促进葡萄糖在肝中无氧酵解和利用;②抑制肠道对葡萄糖的吸收;③抑制肝糖原异生和葡萄糖的生成;④增强机体对胰岛素的敏感性;⑤抑制胰高血糖素的分泌;⑥降低食欲。
适用范围
1.中年以上发病的2型糖尿病患者,尤其是经饮食和运动治疗无效的肥胖型患者,要首先选用此类药物。
2.磺脲类药物出现原发性或继发性失效后,可改用双胍类药物,或与之联合使用。
3.1型和2型糖尿病患者在使用胰岛素治疗时,都可以加用二甲双胍,以减少胰岛素剂量,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4.有胰岛素抵抗的糖尿病患者,可加用双胍类药物,以稳定病情。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
胃肠道反应率较磺酰脲类高。可见食欲下降、恶心、腹部不适、腹泻、口中有金属味等。
2.乳酸血症
长期大量使用能引起乳酸血症、酮血症。肝肾功能不良者更易发生。主要是由于本类药物增加了糖的无氧酵解,产生乳酸所致。
注意事项
严重肝肾功能不良、低血容量休克、心力衰竭、严重心肺功能不全、重症贫血和尿酮体阳性者禁用。对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酗酒、维生素B12和叶酸缺乏者、严重感染和外伤,孕妇、哺乳期妇女、10岁以下儿童禁用。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体。使用碘造影剂时,应停用二甲双胍,因为可能造成急性肾功能损害,导致乳酸酸中毒。
(说明:上述内容仅作为介绍,药物使用必须经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