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厅
机构名
机构名。清末中央官制改革,将太常、光禄、鸿胪三寺并入礼部,礼部始增设参议厅。设左、右参议各一人,秩正四品,掌审议各司的重要事务,总核征收地租草价等一切公产事务,并管堂司俸银、俸米。另设主事,掌缮写并督率笔帖式工作。
参考资料
参议厅.中华文史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10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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