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部门,现任主任是胡振强。
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里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1〕18号)和《中共湖里区委员会、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湖里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湖委〔2011〕34号)精神,设立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牌子),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职责调整
(一)将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划给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将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及对口帮扶县区、山海协作县区联络的职责划给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三)将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支援前线办公室的职责划给区民政局。
(四)将区长专线电话和区长信箱的管理工作职责交给区信访局。
(五)划入原由区司法局承担的法制建设工作职责。
(六)划入原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的职责。
(七)增加组织、指导全区修志工作的职责。
(八)增加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九)加强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平台建设。
主要职责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有关事宜,为区政府领导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上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发送区政府的公文;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地方志编纂工作。
(四)研究各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其他机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五)督促检查各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以及各级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
(六)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七)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八)负责管理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报告重要情况;负责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审核、备案、汇编和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案件以及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法律事务。
(十)负责全区外事、侨务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区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及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归口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友好县区联络和区政府公务接待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主要承担文字综合、政务信息、调研、方志等工作,对口联系市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处、信息处等相关处室及市方志办。负责组织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稿等;组织起草或审核向上级部门或领导同志的综合性汇报材料以及重大事项的专题报告;负责区政府全体成员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区政府党组会的会务和会议纪要的撰写工作;根据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政府工作重点,协调组织开展应用性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负责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和专题报告;负责湖里区情介绍、地方志、年鉴及有关调研的撰稿及编辑等工作。
(二)督查科
主要承担对省、市、区等各级政府重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口联系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区政府全体成员会议、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区政府党组会、专题会议议定事项以及区领导批示件等的督促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批示件涉及湖里区工作的督促反馈工作;负责各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政协主席建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等的督办工作;负责各级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项目和政府工作任务分解的督办反馈工作。
(三)文秘科
主要承担公文处理、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对口联系市政府办公厅文电处、人秘处等相关处室。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登记、传阅和发文审核以及印鉴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及归口单位的财务、办公用品等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及归口管理单位干部职工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区政府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服务;负责友好县区的联络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区直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的公务接待、值班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
(四)法制科
具体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承担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督促指导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区直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汇编、清理工作;负责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涉及区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负责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和管理,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办理区委、区政府及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法律事务。
(五)外事侨务科
主要承担区政府的外事和侨务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境)和外国人来访等工作的报批手续;负责与外国友好城区及其它单位的交往活动,承担外国公民荣誉称号推荐工作,指导我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处理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贫、难华侨的救济、扶助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捐赠工作,办理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自愿捐赠款物的审查报批工作和表彰工作;依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归侨侨眷出国(境)探亲、定居、侨房拆迁出具身份证明;协助上级侨务部门审核华侨和港澳同胞回国(境)内定居、学习材料;办理“三侨生”升学证明和归侨退休生活补助手续;负责开展华侨、华人新生代和海外新移民工作,拓展海外侨务工作新领域;负责开展华裔青少年夏令营工作。
人员编制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14名。
现任领导
主任:胡振强
副主任:李腾、苏荣惠、戴奇峰
获得荣誉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