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宝”,是
中国银行于2018年1月开办“原油宝”产品,为境内个人客户提供挂钩境外
原油期货的交易
服务。其中,美国原油品种挂钩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德州轻质原油(WTI)期货首行合约。
产品由来
2018年1月,
中国银行开办“原油宝”产品,为境内个人客户提供挂钩境外原油期货的交易服务。
产品性质
原油宝是指中国银行面向个人客户发行的挂钩境内外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产品,按照报价参考对象不同,包括美国原油产品和英国原油产品。其中美国原油对应的基准标的为“WTI原油期货合约”,英国原油对应的基准标的为“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并均以美元(USD)和人民币(CNY)计价。中国银行作为做市商提供报价并进行风险管理。个人客户在中国银行开立相应综合
保证金账户,签订协议,并存入足额保证金后,实现做多与做空双向选择的原油交易工具。
原油宝产品为不具备杠杆效应的交易类产品,按期次发布合约,合约采取“交易品种+交易货币+年份两位数字+月份两位数字”组合方式命名。
产品特点
1、原油宝支持美元和人民币同时交易。WTI与
布伦特原油以美元(USD)和人民币(CNY)计价。
2、原油宝是账户交易类产品,账户中的原油份额不能提取实物。
3、原油宝采用保证金交易形式,暂不提供杠杆,可以进行多空操作。
4、交易起点低:交易起点数量为1桶,交易最小递增单位为0.1桶。
5、渠道便捷:客户可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银行渠道办理交易业务。
6、T+0交易:日内可多次进行交易,最大限度提高资金效率。
办理条件
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原油市场有一定认识且具备相应
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客户,申请人需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中国银行柜台或通过电子渠道开立综合保证金账户。
产品价格
中国银行在综合考虑全球相关原油市场价格走势、国内人民币汇率走势、市场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向客户提供交易报价,并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报价进行调整。
业务风险
原油宝交易面临包括政策风险、
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在内的各种风险。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因素及突发事件的影响,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实时波动,客户应充分认识到此项业务可能涉及的风险,并自行承担价格涨跌波动引起的投资交易风险。
相关事件
中国银行官网发布情况说明
2020年4月24日晚,中国银行官网再次发布关于“原油宝”产品情况的说明。在说明中,中国银行表示“针对‘原油宝’产品挂钩WTI5月合约负结算价格事宜,中行持续与市场相关机构沟通,就4月20日市场异常表现进行交涉”;“一直在积极倾听大家心声和市场关切,全面审视产品设计、风险管控环节和流程,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应有责任”。
中国银行已正式向美国CME发函
2020年4月29日晚间,中国银行发布关于“原油宝”产品情况的说明,中行正在全面梳理审视产品设计、业务策略和风险管控等环节和流程,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中国银行表示,本着法治化、市场化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中行正在积极研究并争取尽快拿出回应客户合理诉求的意见。与此同时,中国银行继续和客户保持诚挚沟通协商,始终和客户站在一起,尽最大努力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切实承担社会责任。中行已经委托律师正式向CME发函,敦促其调查4月21日原油期货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原因。
中国银保监会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2020年5月19日,《金融时报》记者就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和解进展采访了中国银保监会,中国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回应。该负责人表示,针对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银保监会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已于近日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2020年7月21日,因“原油宝”投资者尚未与中国银行(维权)达成和解,已有27个省(市、自治区)高院陆续发布公告,对分散在各地的“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公告显示,27份法院公告内容基本一致,均出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统一实施”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发布集中管辖公告。投资者可根据开户行地点、诉讼标的额大小在不同法院提起诉讼。已经立案受理的,根据诉讼标的额移送到相应法院管辖。
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决定
2020年12月,中国银保监会就中国银行“原油宝”产品风险事件依法开展调查工作,对所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对中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合计罚款5050万元;对中国银行全球市场部两任总经理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对中国银行全球市场部相关副总经理及资深交易员等两人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0万元。
除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外,中国银保监会还暂停了中国银行相关业务、相关分支机构准入事项,责令中国银行依法依规全面梳理相关人员责任并严肃问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职必问责、问责必到位;同时责令中国银行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中国银保监会将督促中国银行切实强化合规意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对于银保监会的处罚,中国银行回应表示,坚决接受处罚,认真落实相关监管措施,针对产品管理不规范、风险管理不审慎、内控管理不健全、销售管理不合规等问题,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违规行为
产品管理不规范,包括保证金相关合同条款不清晰、产品后评价工作不独立、未对产品开展压力测试相关工作等;
风险管理不审慎,包括市场风险限额设置存在缺陷、市场风险限额调整和超限操作不规范、交易系统功能存在缺陷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等;
内控管理不健全,包括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合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履职不足、全行内控合规检查未涵盖全球市场部对私产品销售管理等;
销售管理不合规,包括个别客户年龄不满足准入要求、部分宣传销售文本内容存在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采取赠送实物等方式销售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