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王嘉传》:“圣王
断狱,必先原心定罪,探意立情,故死者不抱恨而入地,生者不
衔怨而受罪。”
意思就是《春秋》断案的原则,一定要根据案发经过推究出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对那些动机邪恶的,就算犯罪未遂,也得从重治罪;对首恶分子要严加量刑;而对那些出于善意而犯下罪行的人,量刑要从轻。
“原心定罪”一方面是对秦朝法家严格按照客观归罪事实裁判的纠正,另一方面也是对秦朝之前重视犯罪人主观心态的断狱指导思想的再度回归。由此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因而得到史家的盛赞。这一司法原则从道德的立场出发,同时也有效避免了案犯钻法律条文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