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长(经理)负责制
厂长统一领导和全权负责企业的指挥、经营活动的决策体制
厂长(经理)负责制是指厂长(经理)统一领导和全权负责企业的指挥、经营活动的决策体制。厂长(经理)负责制,是中国企业管理、领导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是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客观要求,是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现代化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技术水平的提高,市场竞争的剧烈,外部联系的增多,都要求对内对外必须有一个统一意志、精通业务、熟悉管理的企业领导者。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增强企业的活力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各项宏观经济改革措施的落实,企业内部一系列改革的实施,都取决于企业的主要领导者。所以,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成为增强企业活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企业决策体制改革的带有根本性、战略性意义的一环。厂长(经理)负责制要求,企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厂长(经理)对国家负责,也对全体职工负责。厂长是企业的法人代表,他受国家委托,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生产行政中的重大问题有决策权、指挥权、任免权、奖惩权等等。同时厂长(经理)要履行企业法规定的厂长(经理)职责。在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切实保障职工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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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4-02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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