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质
受各国规章制约的那些物质
危险物质指受各国规章制约的那些物质,如腐蚀性物质、易爆物质、放射性物质、致癌物质、诱变物质、致畸物质或危害生态环境的物质等。气体工业名词术语,系指那些对人体有害或对健康有害的化学物品或物质。对气体而言,可区分为有毒气体和剧毒气体。砷烷,磷烷,乙硼烷,光气,锗烷,硒烷等均系剧毒气体,即使是短时间的曝露也可能导致严重中毒甚至致死。在这些气体的生产,充装,贮存,运输和使用中均应遵循有关安全规程和法规。凡接触这些物质的有关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掌握使用中的安全规程,急救处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危险物质的类别
爆炸危险物质类别分为以下三类:
Ⅰ类:矿井甲烷;
Ⅱ类:爆炸性气体、蒸气、薄雾;
Ⅲ类:爆炸性粉尘、纤维。
级别和组别
危险物质的级别和组别是根据其性能参数来划分的。这些性能参数包括:危险物质的闪点、燃点、引燃温度、爆炸极限、最小点燃电流比、最小引燃能量、最大试验安全间隙等。
(1)闪点: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易燃液体能释放出足够的蒸气并在液面上方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点火时能发生闪燃( 一闪即灭 )的最低温度。
(2)燃点:燃点是物质在空气中点火时发生燃烧,移去火源仍能继续燃烧的最低温度。对于闪点不超过 45 ℃的易燃液体,燃点仅比闪点高 1~5 ℃,一般只考虑闪点,不考虑燃点。对于闪点比较高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闪点与燃点相差较大,应用时有必要加以考虑。
(3)引燃温度:引燃温度又称自燃点自燃温度,是指在规定试验条件下,可燃物质不需要外来火源即发生燃烧的最低温度。
(4)爆炸极限:爆炸极限通常是指爆炸浓度极限。它是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下,气体、蒸气、薄雾或粉尘、纤维与空气形成的能够被引燃并传播火焰的浓度范围。该范围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最高浓度称为爆炸上限
(5)最小点燃电流比: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是指在规定试验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等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点燃电流与甲烷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点燃电流之比。
(6)最小引燃能量:最小引燃能量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能使爆炸性混合物燃爆所需最小电火花的能量。如果引燃源的能量低于这个临界值,一般不会着火。
(7)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是衡量爆炸性物品传爆能力的性能参数,是指在规定试验条件下,两个经间隙长为25mm连通的容器,一个容器内燃爆时不致引起另一个容器内燃爆的最大连通间隙。
危险环境
为了正确选用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各种防爆设施,必须正确划分所在环境危险区域的大小和级别。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分为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和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二类,爆炸危险区域又分成五个区。火灾危险区域只有一类三个区。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17 11:00
目录
概述
危险物质的类别
级别和组别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