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徽
代表印度尼西亚的徽章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徽中心图案是一只展翅雄鹰,雄鹰胸前是一个盾,盾面绘有耕牛、稻谷、森林等四组图案,中心又有一黑色盾牌,盾牌中心有一颗五角金星,鹰爪下的白色饰带上用印度尼西亚文写着“众邦统一”的字样。整个纹徽象征共和国自由、独立、富饶、团结和统一。
1945年8月17日印度尼西亚宣告独立后先后共颁布了三部宪法,即1945年独立后公布的印尼共和国宪法,又称《四五宪法》;1949年11月公布的印尼联邦共和国宪法;1950年8月15日公布的印尼共和国临时宪法。现行宪法是1959年7月5日由苏加诺总统重新公布生效的《四五宪法》。除序言外共16章37条。宪法确认信仰上帝、人道主义、民族主义、民主和社会公平为立国的基础。实行总统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直接领导内阁,任免部长,内阁对总统负责。统率武装力量,有权发布政令,宣布紧急状态,以及宣战媾和。人民协商会议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国家主权,有权制定、修改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政策,选举总统和副总统^人民代表会议(国会)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负责审议通过政府或议员提出的法案,但须经总统签署后始能生效。总统对它的决定还有否决权。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最高法院院长和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均由总统任免。公民享有谋生、受教育、结社、集会、言论、出版、宗教信仰的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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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3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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