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元年(1458年),卫颖因“夺门”(指
夺门之变)之功,在同年十一月获封宣城伯,食禄一千一百石,并获赐世袭
诰券。随后出镇甘肃。
鞑靼哈喇慎部领主
孛来侵扰西北边境,卫颖与安远侯
柳溥等不能抵御,唯有武平伯
陈友稍有斩获。巡抚
芮钊分列诸将的过失,奏报朝廷,言官也上疏弹劾,英宗下诏将众将一并宽赦。
天顺八年(1464年),
明宪宗即位,
廷议认为卫颖不能胜任边帅之职,于是在此年三月将其召回。适逢朝廷正在革除所有因“夺门”获封的世袭爵位,卫颖自诉在天顺时期征战
西番的马吉思、冬沙诸族有功,于是得以幸免。
成化二年(1466年),卫颖佩带征虏前将军印绶,出任辽东
总兵官。后因病求罢,
给事中陈钺等上疏弹劾,使其遭夺职下狱,不久后被宽恕。
弘治十一年(1498年),卫颖逝世,享年八十八岁。孝宗闻讣讯,追封宣城侯,赐
谥号“壮勇”。
卫颖在
明英宗时因“
夺门”之功获封宣城伯,子孙世代承袭,共历七世八代,至明亡时而国绝。
第二代:卫璋,卫颖之子,弘治十一年(1498年)袭爵。
正德七至正德十三年(1512年-1518年)间去世。
第四代:卫守正,卫錞之子,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袭爵。
隆庆二年(1568年)去世。
第五代:卫国本,卫守正之子,隆庆二年(1568年)袭爵。
万历十二年(1584年)仍在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