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通讯
通讯学名词
卫星通讯即在卫星上装设一定功率的转发器,把从地面送来的声音或电视广播信号经过适当处理,向另地点播放,以实现两地或多地间的通讯。这种通讯可以传送电话、广播节目和电视节目。卫星通讯兴起于本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这项技术主要用于各大洲、各大洋之间传递信息。随着技术的改进,成本的下降,从70年代起,一些国家陆续利用卫星通讯发展国内的电话、广播电视信号的传送。
当代卫星通讯还广泛用于邮电、地质、水文、海洋运输、军事、救灾、抢险等各个方面。就卫星转播广播电视节目而言,它包括集体接收和个体接收两种方式。集体接收是通过卫星地面站将卫星传来的信号接收、放大并转换到某一频道后再广播,使该地区的用户可以用普通接收机收听或收看。个体接收是接收机直接收听或收看卫星广播的节目,这样的接收机需要附加天线、低噪声变频器、调频—调幅变换器等,最后联接到普通接收机上。只要有三颗同步通讯卫星,任何时候在世界任何地方都可以通过地面站来沟通联系,卫星通讯不受气候和自然地理的条件限制。从经济上看,卫星通讯比长距离电缆通讯便宜得多,假如同样修一条北京至乌鲁木齐的通讯线路,电缆造价比利用卫星通讯(设多座地面接收站)高出几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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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4-25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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