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敏(455年~480年),字仲通,小字红崖,一作洪崖,范阳郡涿县(今
河北省涿州市)人。
北魏时期大臣,济州刺史
卢度世第二子。
卢敏少年时就有宽宏的度量,魏孝文帝
元宏器重卢敏,娶了他的女儿为嫔。太和初年,卢敏被任命为议郎,很早就去世了,朝廷赠予他威远将军、范阳太守,谥为靖。卢敏有五个儿子。
卢敏为
范阳卢氏北祖第二房始祖。唐显庆四年(659年),
唐高宗李治下禁婚诏,禁止“
七姓十家”互相通婚,范阳卢氏,作为中原郡姓“
五姓七族”之一,东汉以来家世极显赫,
卢度世四子、
卢辅六子、
卢溥诸子被列入禁婚家“
七姓十家”范畴。唐神龙年间,朝廷再次申明显庆四年旧诏,持续禁令“
七姓十家”间互相通婚。然而禁婚诏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不但没有起到削弱“
七姓十家”等世家大族的作用,反而无形中抬高了其身份,“往往反自称‘禁婚家’,益增厚价。”卢敏之族,博文约礼,门第清华,冠于卿族,有唐一代保持了家族兴盛繁荣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