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乐云,男,汉族,湖南桃江县人,1962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民商法法学硕士,刑法法学博士,中共党员。
人物履历
1986年从事检察工作,历任桃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湖南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室主任、反贪局副局长、石门县委副书记、湖南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3年9月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07年10月当选全国检察学研究会理事。
2010年12月当选全国公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11年11月受聘为湖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研究员、刑事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2012年7月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2022年1月任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湖南省第十三届、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职务任免
2022年1月11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过表决,免去卢乐云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22年1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卢乐云为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2年1月19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在省人民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经过大会选举,卢乐云当选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人物荣誉
1997年10月被授予首届中国优秀青年卫士称号。
2006年1月被授予首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2018年12月18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揭晓“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卢乐云入选。
2023年1月18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卢乐云为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