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公安局
惠州市公安局派出机构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博罗县城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为确保我局在县城建成区内开展废品收购站(点)专项清理整治和全力配合各职能单位部门开展创建省卫生城市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按县创卫工作要求,通过专项清理,在前全面清除县城建成区(主要为城镇、城北、城郊派出所辖区)内设立经营的废品回收加工站点,要求废品加收业主不得在建成区内经营废品业务。规范县城(含城镇、城北、城郊、金城、义和、水上派出所辖区)废品收购中个人投售、中转、进仓整理及简单加工的全过程,达到站点内外场地、道路、立面等设施齐全、整洁美观的效果。依法严厉打击销赃、收赃等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废品收购站点布局合理和废品收购站点“四有”(即废品收购站要有工商执照,有符合经营需要的规范场所,有适应经营需要的废品回收、加工处理设施设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收购原始台帐资料),“四无”(即站点内外无违章搭建,无污染物排放,无废品乱倒,无产生二次污染等现象)。同时,全力配合县各职能单位部门开展创卫各项工作,确保我县创全省卫生城市顺利达标。
机构设置
一、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3、刑事侦查大队
4、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5、交通警察大队
6、治安管理大队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8、巡逻警察大队
9、缉毒大队
10、警务督察大队
11、特警大队
12、法制大队
二、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室
2、监督室
3、警务保障室
三、监管场所
1、看守所
2、拘留所
四、派出机构(27个)
城北派出所、城镇派出所、城郊派出所、金城派出所、义和派出所、水上派出所、长宁派出所、罗浮山派出所、石湾派出所、铁场派出所、园洲派出所、九潭派出所、龙溪派出所、杨村派出所、杨侨派出所、公庄派出所、石坝派出所、麻陂派出所、观音阁派出所、柏塘派出所、平安派出所、泰美派出所、湖镇派出所、响水派出所、龙华派出所、福田派出所、横河派出所。
组织领导
为加强创卫各项工作和废品收购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领导,县局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文晖同志任组长,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刘景忠、教导员王小波同志为副组长,县城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二中队),由治安二中队中队长陈小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创卫各项工作和废品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收集情况,反馈互通信息,做好经费保障预算,扎扎实实搞好创卫工作。
行动措施
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宣传发动
各派出所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废品收购站(点)对创建卫生县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依法对废品收购站点人员进行人口登记,城镇、城北、城郊派出所要积极协助县局治安大队对县城建成区内的废品收购、加工、存储站点做好调查摸底。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点)内人员的法制宣传,依法严厉打击销赃、收赃等违法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抗拒执法者予以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平稳推进,并结合摸底工作,大力宣传《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督促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点)及从业人员守法经营,参与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的突击检查和验收。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
各派出所要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辖区废品收购站(点)数量及清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排查出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集中力量予以清理整治。严格落实废品收购站点的备案工作,督促废品收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认真履行备案义务,力争做到对本辖区内废品收购业底数清、情况明,并结合日常管理工作,了解掌握本辖区内废品收购站点名称、位置、营业执照有效期、经营范围、有无非法收购行为等事项,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企业和经营者,公安机关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向社会公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建议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等处罚。
加强部门协调,深入开展清理整顿
要加强与工商、交通、城管等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县城建成区内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进行执法检查,规劝经营者在6月底前将废品收购站(点)搬离建成区。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废品收购企业的良好秩序;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公路主干道两侧废品乱堆放点的排查、整治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企业、清运超期拒搬或被依法取缔的废品收购点强留原地的各类废品,拆除废品收购站(点)乱搭建的各类违章建筑(棚)。
广泛宣传动员
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争取社会的广泛支持,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采用逐户走访的方法,向废品收购业主宣传政策、法规,促使其自觉、主动地配合清理工作。
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切实提高创卫工作和废品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事关我县创建文明县城的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迅速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6月份前)将县城建成区内的废品回收加工站点清理完毕。
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治安大队要认真做好与各有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争取有关行政管理单位的大力支持。要联合各行政管理部门,针对县城建成区及周边范围内的废品收购站(点)开展强力联合清理整治,对应搬迁、整改、关闭的经营单位,督促其限期搬迁、整改、关闭;对拒不按规定搬迁、整改、关闭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聚众闹事、阻挠执法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加强情况报送,确保信息畅通
各派出所要及时将行动情况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治安大队二中队),专项办要及时掌握清理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及时汇报局党委和县创卫办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16 20:12
目录
概述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