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高乡,隶属于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地处
栾城区东南部,东南与
赵县相接,西与西营乡为邻,北接栾城镇和
柳林屯乡,行政区域面积36.75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1949年,南高乡境域属栾城县第一区。
1953年,设南高乡。
1958年,属栾城(东风)公社。
1961年,析出,成立南高公社。
1984年,改为南高乡。
1996年,西安庄乡并入。
行政区划
2011末,南高乡辖22个行政村:南高、北高、鲁家庄、苏辛庄、南屯、温家庄、西高、张家营、崔家营、徐家营、龙化、西安庄、南安庄、岳家庄、前庄、北安庄、小寺安庄、南十里铺、南韩家庄、西宫一、西宫二、南宫,下设154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南高乡辖22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南高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南高乡地处
栾城区东南部,东南与
赵县相接,西与西营乡为邻,北接栾城镇和
柳林屯乡,行政区域面积36.75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南高乡境内为平原,地势自西北向东南缓缓倾斜。
水文
南高乡境内有运粮河,境内河道长8千米。
自然灾害
南高乡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风灾、霜击。最严重的一次风雹灾害发生在2009年8月27日,瞬间风力达到11—12级,冰雹最大直径达21毫米。境内玉米倒伏近4万亩,绝收1万余亩,受灾面积占全乡种植面积的90%。
人口
2011年末,南高乡总人口26652人,其中城镇人口123人,城镇化率0.5%。另有流动人口1200人。总人口中,男性13405人,占50.3%;女性13247人,占49.7%;14岁以下4348人,占16.3%;15—64岁19543人,占73.3%;65岁以上2761人,占10.4%。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26536人,占99.6%;有满、蒙古、土家、壮、布依、苗、藏、黎8个少数民族,共116人,占0.4%;其中满族80人,蒙古族13人,土家族9人,壮族4人,布依族4人,苗族4人,藏族1人,黎族1人。2011年,人口出生率14.8‰,人口死亡率6.93‰,人口自然增长率7.8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720人。
截至2018年末,南高乡户籍人口有29384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南高乡财政总收入3509万元,比上年增长4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963万元,比上年增长65%。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425万元,增值税429万元,企业所得税18万元。人均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40%。
2018年,南高乡有工业企业95个,其中规模以上16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3个。
农业
2007年末,南高乡禽类存栏达3.64万只,猪存栏2.12万头。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6600吨、6700吨、15300吨,畜牧业总产值完成1.35亿元。
2011年,南高乡实现农业总产值5.8亿元,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13%。
南高乡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南高乡生产粮食4.2万吨,小麦1.9万吨,玉米2.3万吨,平均亩产539千克。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南安庄洋葱基地面积0.3万亩,年产洋葱1.5万吨。温家庄东方园林基地0.2万亩。
南高乡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家禽为主。2011年末,南高乡生猪存栏2568头,牛存栏1502头,家禽存栏47万羽。
工业
南高乡以纺织、铸造为主。2011年,南高乡实现工业总产值20亿元,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15%。拥有纺织企业167家,铸造3家,面粉及食品加工企业6家,其他28家。南高乡有织布机9200余台,共吸收从业人员12890人。
商业
2011年末,南高乡有城乡集贸市场6个,年成交额5000万元。
金融业
2011年末,南高乡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1.3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各项贷款余额6510万元,比上年增长37.5%。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南高乡有幼儿园6所,在园幼儿397人,专任教师28人;小学2所,在校生1129人,专任教师11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565人,专任教师62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867万元,比上年增长12%。
文化事业
2010年春节,南屯村战鼓队在栾城区鼓王争霸赛中荣获铜鼓王称号。
2011年末,南高乡有乡综合文化站1个,农家书屋22个,有文艺队伍32支。
体育事业
2011年末,南高乡有学校体育场3个。100%的村安装了体育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3%。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南高乡有乡级卫生院1个,村级卫生室22个。专业卫生人员44名,其中执业医师6人,执业助理医师12人,乡村医生26人。南高卫生院有门诊科室5个,床位26张,固定资产总值157万元,专业技术人员27名,其中执业医师3人,执业助理医师10人,注册护士5人。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社会保障
2011年,南高乡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9户,人数27人,支出8.35万元,比上年增长12%,月人均257元;城市医疗救助11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971人次,共支出4.86万元。2011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72户,人数3535人,支出121万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523人,参保率95.26%。发放粮食补贴和综合补贴4368.7万元,环村林补贴43.7万元。家电和汽车下乡共办理696户,补贴金额22.48万元。
交通
南高乡有G4京港澳高速、G20青银高速、G308国道、309乡道等经过境内。
历史文化
南高乡因乡人民政府驻南高村而得名。
西宫村的“西宫大蜡”被列入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