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南阳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党组书记是吴保生。
内设机构
办公室(规划财务科)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安置科
复员退伍军人移交安置科
就业创业科
军休服务管理科
优抚和褒扬科
人事科(机关党委)
双拥工作科
正式成立
2018年12月6日,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挂牌成立。副市长戚绍斌出席。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指导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负责拟定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组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相关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市的离退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七)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负责全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的贯彻实施;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组织指导开展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市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市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任领导
吴保生 中共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
李海源 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胡彬冰 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陈晓忠 中共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 飞 中共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孔令金 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正处级)
张金山 中共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南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陈 锴 副处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