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审计局
南阳市政府工作部门
南阳市审计局是南阳市人民政府的市级工作机构,是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政府宏观调控、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廉政建设的综合性经济监督部门。
领导分工
陈联咏(党组书记、局长)。
方 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处理日常事务。分管办公室、目标管理、财务、统计、宣传(信息)、信访、计划生育、机要保密、档案、工会、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内审协会、史志以及其他未列入分工的工作。联系市经济责任审计局、邓州市审计局。
马晋豫(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联系卧龙区审计局。
庄平斌(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分管经贸审计科。联系新野县审计局。
余耀伟(局党组成员、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主持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全面工作。联系唐河县审计局。
田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外资运用审计科、总审计师室、法制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联系内乡县审计局、镇平县审计局。
鲁德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科、社保科、培训中心、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扶贫开发工作。联系方城县审计局、社旗县审计局。
孔雪飞(副局长)分管统战、宗教、科研所、审计学会、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工作。联系宛城区审计局、南召县审计局。
王苑(副局长)
王珂(副局长)
李冬晓(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室)、局机关党委、计算机信息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共青团、民兵、妇女工作。联系淅川县审计局、西峡县审计局。
孙迎铎(副调研员)分管基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联系桐柏县审计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宣传、信息、新闻发布、文秘、保密、信访、财务、安全保卫等工作;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审计监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负责协调特约审计员工作。
(二)法制科
草拟全市审计工作的意见、规章;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规和政策;提出有关建议;组织对全市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审核与复核局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受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
(三)财政金融审计科
拟定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实施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市级国库办理市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县市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和南阳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财务收支状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审计全市地方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审计与市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财务收支;组织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经贸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市国有重点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政府农业与资源环保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市政府农业与资源环保主管部门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县市区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社会保障审计科
负责审计由市政府部门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扶贫开发、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市区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八)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负责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根据审计署和省厅委托,审计国家、省在我市的重点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和决算;对市直单位财政拨款的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和决算进行监督;审计市计委、建委和市建设投资方面的财务收支;组织对国有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九)外资运用审计科
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对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提供项目审计公证报告;负责审计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主管市属境外企业的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十)人事科(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同办理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组织和指导全市审计系统的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查处违章违纪案件,监督局机关工作人员执纪情况;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治思想教育。
(十一)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设置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
(一)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市级审计机关在市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三)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四)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五)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六)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七)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八)审计机关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九)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的审计事项外,审计机关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十一)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十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三)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十四)根据有关规定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对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结果。
工作动态
南阳市审计局把审计组的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采取四种措施,加强对审计组的廉政教育监督,收到明显成效。
该局一是抓思想,着重警示。该局始终把审计人员的思想建设作为廉政教育的重点,常抓不懈。在外出审计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坚持开展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十项规定、重申“八不准”廉政纪律为主要内容的组织活动;以播放省纪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忏悔录》等开展廉政教育,并结合南阳的典型案例开展讨论,增强廉政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结合该局机关开展的“五个一”活动(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审计人员准确定位自己的努力方向和人生目标。二是抓现场,经常提醒。该局组成由监察室牵头,机关党委、人事科有关人员参加的现场监督检查小组,加强对审计组的现场检查和监督。主要检查:审计组是否在被审计单位张贴了《审计廉政纪律双向承诺书》;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开展的活动和警示教育是否有记录、有效果;召开审计组全体人员会议,重申《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召开被审计单位人员座谈会,了解审计组成员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和开展审计工作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和提醒,提高审计人员的从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抓调研,力求突破。该局针对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找出了审计组可能出现的讲人情关系、为小团体谋利益、以罚代审、私事公办等方面的不廉洁行为。并分析了存在上述行为的原因,完善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抓制度,力促创新。该局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力求在制度上创新。制定实施了《南阳市审计局关于加强抽调人员管理的意见》;由局监察室牵头,抽调局机关党委、人事科、法制科和总师等有关人员,进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研究和实施,使审计人员进一步增强了执行廉政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了审计质量,树立了依法审计、廉洁从审的良好形象。
获得荣誉
2009年1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办公地址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5 15:18
目录
概述
领导分工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