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体育局是南阳市人民政府原工作部门,后改组并入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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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编制全市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加快体育法制建设,依法行政。
·指导各县市区的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市优秀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加强体育对外开放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内外体育竞赛。
·开发体育产业,培育、发展体育市场,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的审批(备案)或审查上报工作,负责对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监督。
·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的设立审查工作。
·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研究拟定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局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对体育事业发展和体育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方案;负责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和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体育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工作;负责体育宣传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息、信访、会议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纪检监察室
1、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
2、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持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大额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贯彻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3、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科级及其他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和其他重要案件。
5、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
6、承办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训练竞赛科
研究拟定竞技体育发展规划、体育竞赛方案、竞赛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平衡运动项目设置、重点项目布局;拟定裁判员管理办法;统筹协调由我市承办的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负责市运会和全市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研究拟定业余训练及后备人才培养的有关意见,指导各运动队伍的组建和竞赛工作;负责全市业余教练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二、三级运动员和二、三级裁判员的考核、审批工作。
·群众体育科
研究拟定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全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组织实施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体育市场科
研究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体育产业发展;研究拟定体育市场的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体育市场;研究拟定体育健身娱乐、竞赛表演、训练服务、技术信息等体育经济、经营活动及市场管理的办法;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的审批(备案)或审查上报工作;负责对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监督;指导并监督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场馆建设科
研究拟定全市体育场馆及全民健身设施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场馆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场馆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筹措场馆建设资金;搞好体育场馆的开发利用。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机关的党群工作。
领导信息
王玉亭 党组副书记 分管党组党务工作、组织人事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工作;协助局长抓好
党风廉政建设和全国农运会场馆筹建工作。
吴宗彦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群众体育工作和全市篮球联赛。
徐春林 副局长 分管社会体育、体育总会(社团协会)工作和老干部工作。
马驰昭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体育产业开发工作、筹建体育中心机构、抓好体育中心管理,配合王玉亭书记搞好体育场馆建设。
黄 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协助王玉亭书记抓好机关党委工作、妇女工作;协助局长搞好重点(大)财务开支项目的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张瑞莲 党组成员、调研员 分管办公室工作(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协助吴宗彦局长抓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马杰民 调研员 分管体育行政审批和体育市场管理工作。
董书林 党组成员 主持市体校全面工作。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地址
中州中路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