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检察院
南阳市法律监督机关
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是南阳市境内的司法机关,曾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机构职责
一、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二、根据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全市检察机关的工作。
三、依法对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进行侦查。
四、对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批准或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
五、组织领导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六、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七、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出预防对策,进行调研和法制宣传。
八、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技术物证检验、鉴定、复核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应用、培训、信息安全工作。
九、对全市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法律政策研究。
十、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同主管部门管理全市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地方党委搞好县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检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按照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检察院规定,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及涉外案件的协助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
政治部
负责党的建设及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教育培训等工作。政治部设人事处、组织处、宣传处、教育处。
1.人事处。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全市检察机关警司以下司法警察的警衔等工作。
2.组织处。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表彰奖励和先进典型的总结推广工作,指导基层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组织对基层检察院考评等工作。
3.宣传处。负责检察宣传工作,负责涉检舆情的引导应对等工作。
4.教育处。负责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等工作。
第一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三、四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第二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第三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第四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第五检察部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第六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市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市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第七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市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市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第八检察部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市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市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第九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第十检察部(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办公室)
负责受理向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市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法律政策研究室
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在全市检察机关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全市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围绕全市检察业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审核市人民检察院出台的涉及业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指导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平安建设等日常工作。
案件管理办公室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统筹规范司法;统一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司法警察支队
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行职责,指导、考评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业务工作;协调全市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
检务督察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对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负责研究制定检务督察工作有关政策;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对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工作;承担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财务装备处
负责制定实施全市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市检察院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公车管理等工作。
检察技术信息处
负责组织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制度和部署;负责全市检察技术部门勘验取证、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等工作的协调和指导;承担市院其他业务部门和基层人民检察院送检的重大和疑难复杂案件的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和技术协助工作。管理、指导全市检察机关专线网络、视频会议等系统的建设和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化需求统筹、信息化应用系统平台及智慧检察建设、管理和运维;负责全省检察机关涉检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机关党委(下设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现任领导
检察长:谷永清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宋景婵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海宛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玉亭
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刘德顺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宛梅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云
所获荣誉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4月13日,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名单。
2021年6月25日,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党支部被中共河南省委授予“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21年12月,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31 17:53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