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交通运输局是南阳市人民政府部门,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等。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会周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平衡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全市地方铁路、民航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收费公路有关政策措施。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参考资料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宣传、计生、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外事、保卫、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运输管理科(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
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指导全市运输路线、营运车辆、交通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和标准;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公共汽车运营及出租汽车、汽车租赁、道路客运、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等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三)法制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监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组织开展政策研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综合规划科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提出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或参与全市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贯彻落实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相关技术标准;承担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统计、信息工作。
(五)财务科
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意见办法;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资、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
(六)人事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保护、卫生监督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及职工培训工作。
(七)建设管理科
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水路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承担全市重点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维护工作。
(八)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保证国家、省、市战略物资、重点物资、紧急物资和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路政管理科(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办公室)
贯彻实施公路路政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国家和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运输治理工作;承担高速公路及重要干线公路运行监测和协调,参与实施交通管制;指导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组织实施绿色通道、抢险救灾、农机跨区作业等通行费减免工作。
(十)纪委监察室(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党群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指导交通行业纠风工作。
所获荣誉
2017年11月,南阳市交通运输局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