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是
南通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
南通市人民政府和
江苏省公安厅双重领导。各县(县级市)区设公安局(分局),在镇、乡、
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与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主要职能
南通市公安局机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中心任务,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2、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为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根据社会治安情况,提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措施和办法,预防、制止和侦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以及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组织、指导全市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6、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道路交通、路面治安、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受理群众报警,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7、依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保卫组织建设,落实保卫措施。
8、领导全市公安边防、消防系统的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办理、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南通市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警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通信联络,保障通信畅通。
10、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对全市公安民警队伍进行管理、教育培训,及时分析公安队伍状况,制定管理公安队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管理权限管好各级干部,监督公安民警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全市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12、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等方面的服务。
13、承办南通市委、南通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机构
南通市公安局直属机构:
1、交通警察支队
负责指导、规划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组织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和交通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秩序管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和验收;组织开展和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违法纠处,交通安全宣传以及交通警卫任务和交通管制工作;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全市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组织开展和监督全市高速公路管理;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巡特警支队
负责全市巡防工作的组织指导、规划设计、综合研判、检查考核和监巡对接等工作;担负城市出入口卡口查报站值守、特定区域部位的武装巡逻、先期接警,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暴乱骚乱等重大治安事件处置、重大自然灾害救援;参与组织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和等级警卫任务;指挥协调全市巡特警参与执行跨区域调动支援任务;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巡特警和特勤队伍建设;其他应当由巡特警支队承担的职责任务。
3、水上警察支队
负责指导全市水上治安管理工作;研究、掌握、分析水上治安动态;市区水上管辖区域的巡逻防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处理水上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指导水上派出所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水上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内设综合科、长江治安管理大队。
4、治安警察支队
负责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案件,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预测社会治安动向,研究制定对策;指导派出所、治保、保安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检查、监督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集会、游行、示威的审批工作;负责人口、户籍、居民身份证以及流动人口等管理;督促、检查有关户政管理政策、法律规定的落实情况;检查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行居民身份证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支队下设:综合科、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五大队、六大队。
5、南通市拘留所
负责对市区受治安拘留的人员执行治安拘留处罚。
6、南通市看守所
负责关押市区逮捕和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对在押人员进行管理教育。
7、刑事警察支队
负责研究分析全市刑事犯罪活动的动态、特点及犯罪规律,适时提出全市刑事侦查工作的措施、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直接侦办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组织侦办全市影响较大的大要恶性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县(市)、区串并大案和系列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全市重大疑难案件会诊和协调;负责全市刑事技术的运用、研究与培训,为各县(市)送检案件材料和支队直办的特大案件材料作出法医、毒化、痕迹、文检、物证的鉴定;负责全市报捕材料的法律指导;承担外地刑事案件的协查和协作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刑事侦查任务。
支队下设:综合科、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六大队、七大队、警犬大队。
8、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承担人民警察初任培训、警衔和职务晋升培训以及知识技能更新的培训任务;协助做好人民警察学历教育与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培训任务。
9、南通市第二拘留所
负责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收容教育和管理,对患有性病人员进行强制治疗。
10、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对全市经济犯罪活动的分析研究,掌握经济犯罪的动态、规律和特点,为领导和上级机关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指导、协调对全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侵占、挪用公司、企业资金等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承办全市影响大、危害大的经济犯罪案件和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按规定对发案多、专业强的税务、烟草专卖、技术监督等部门驻派专门办案小组,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开展经常性的预防经济犯罪的宣传、培训和检查活动,加强发案率较高部门和部位的防范措施,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的既遂率。
支队下设:综合科、一、二、三、四、五大队。
11、南通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南通市青年东路199号负责机动车辆的检验与发牌、驾驶员考核与发证;负责路障管理,检查、监督交通运输情况,依法处罚违规车辆和驾驶人员。
所获荣誉
国务院授予“特别能战斗”荣誉称号:江苏南通刑警支队
2005年8月,南通市刑警支队被国务院授予“特别能战斗刑警队”荣誉称号以后,南通刑侦部门和全体民警继续发扬“甘于牺牲奉献、善于攻坚克难、勇于挑战极限”的南通刑侦精神,坚持走改革强侦、机制强侦、科技强侦、基础强侦和人才强侦之路,着力打造南通破案攻坚新品牌,不断创造刑侦工作新业绩。
2007年,全市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8234起、破获14275起,破案率为50.6%;全市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发生601起、破获575起,破案率达95.7%,其中启东天汾“7.26”入室抢劫杀人案、海门德胜镇“12.7”强奸杀人案等一批影响较大、危害严重的55起命案全部破获,再次实现命案全破,续写了18年全市命案破案率超90%,其中7个年份实现命案全破的辉煌战绩。相继组织开展“春雷行动”、“两抢一盗”春季攻势、打黑除恶、灭枪行动、“三打竞赛”、“四项会战”、“三项冲刺”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牢牢把握斗争主动权,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新贡献。
2009年1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11月,获得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6月,南通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党支部入选江苏省级机关“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
2021年12月,被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为“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成绩突出集体。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2022年4月,南通市公安局政治部团支部被授予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称号。
2022年5月,南通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接警指挥大队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现任领导
杨广学:局长、党委书记、警务督察长
陈兵: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郭玉家: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顾坚:党委委员、副局长
程军: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晓彬:党委委员、副局长
包海宁:党委委员、副局长
阮汝旭:党委委员
陆翔: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办公地址及时间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99号
邮政编码:22600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