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最后一片人类没有大规模涉足的土地,纯洁而又未受污染。但事实上,在20世纪20至50年代左右,部分国家就曾企图将其瓜分殆尽。在更早的探险时期,很多国家的行动也明显带有很强的疆土扩展、资源掠夺的政治色彩,使南极之争逐渐受到更多的关注,并且越演越烈。为缓解这种情况,保护南极——这个人类共同的财富。终于在1959年各国签署了南极条约(该条约于1961年生效),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某些国家在明里暗里仍旧不断进行着矿藏的勘探工作,目的也就不言自明了,其中美、俄(苏)方面也一直对南极资源的诉求持保留态度。特别是在2007~2008年的第四次国际极地年期间,多国争先建立“南极保护区”,南极的纷争变得更为复杂、隐蔽和尖锐。大有科学化、外交化、法律化的趋势。我国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国家强势崛起。理应加大对南极的科学考察的力度,积存大量的资料、提升话语权,加强对南极资源开发的最新政策研究,了解主权要求和资源纷争之间的法律关系,根据我国未来发展的需要制定出与南极相关的政策。
南极领地是指部分国家宣布的在南极洲拥有主权的领土。这些国家通常将在
南极大陆的领土与南纬40度以南的岛屿并称为南极领地或南方领地。1961年南极公约冻结了各国对南纬60度以南的南极洲大陆部分及属岛的领土要求。一些问题虽悬而未决,但主体上除极少数对南极领土有诉求的国家支持以外,国际社会均未承认某些国家的低劣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