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旅游局
南昌市机构
南昌市旅游局根据建设“旅游产业大市”的目标定位以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旅游业的发展政策、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编制旅游产业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旅游行政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主要职能
(一)推进国内游、入境游和出境游全面协调发展;落实国家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研究制订旅游目的地建设和旅游客源地建设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旅游形象和品牌的对外宣传、重大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开发、组合和推广;协调组织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三)组织开展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和相关保护工作,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等方面的规划立项和报批工作;指导全市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建设;指导重要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的开发和旅游文艺的创作;负责监测旅游经济运行、旅游行业信息发布;指导监督旅游业统计工作。
(四)负责对旅游经营单位实施行业指导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受理旅游质量投诉;推进旅游标准化。
(五)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市级旅游服务公共平台,建立完善“12301”呼叫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投诉中心、南昌旅游网站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功能。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培养规划,抓好旅游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众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评定制度。
(七)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旅游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八)承担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红色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保密、信访、综治、安全等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旅游年鉴、史志的编撰;协调督办局党组、局领导决定的事项。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的管理;负责局日常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后勤保障、接待等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服务。承担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综合法规处
承担旅游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旅游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承担旅游发展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旅游建议、提案的办理;负责旅游调研工作。承担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和管理;指导红色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承担市红色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旅游促进与国际合作处
研究制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承担国际、国内及港澳台旅游市场的开发;承担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承担旅游市场的营销和推广;指导旅游商品和旅游文艺的开发和创作工作。负责旅游外事联络和港澳台事务。
(四)监督管理处
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承担国家、省及地方旅游标准在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等旅游企业的宣传实施;承担旅游行业价格协调、安全协调和假日旅游等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求援和保险工作。承担旅游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考核工作。指导旅游协会工作。
(五)教育与信息处
指导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考评、发证的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协调旅游行业信息化的宣传和普及,推进全市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完善“12301”工程建设;指导旅游咨讯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工作。
(六)机关党支部。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七)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八)南昌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南昌市旅游执法大队)。负责全市旅游市场的执法检查,查处旅游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违法经营行为;受理旅游投诉、举报;承办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理赔案的赔偿。
地理位置
地址:新府路118号 
参考资料
旅游局职能.南昌旅游网.
机构设置.南昌旅游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10 17:00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